既有設施配額我委近期將直接免費發放至各重點排放單位登記簿賬戶。
對于本年度新增重點排放單位,且滿足條件進行既有設施二氧化
碳排放配額調整,可申請既有設施配額調整。詳細要求見附件3。
新增設施配額和配額調整量將在各重點排放單位完成2017年排放報告和核查報告報送后,免費發放或回收。其中,新增設施配額需各重點排放單位按要求(詳見附件4)提出申請,我委核算后發放。水泥企業、石化企業、其他服務業企業(單位)和其他行業企業(單位)配額調整量根據實際情況予以收回。供熱企業(單位)、燃氣及水的生產和發電企業(熱電聯產)、交通運輸企業的移動排放設施配額將根據2017年實際生產量或服務量等生產經營數據,按照“多退少補”原則,予以收回或補足。
【版權聲明】本網為公益類網站,本網站刊載的所有內容,均已署名來源和作者,僅供訪問者個人學習、研究或欣賞之用,如有侵權請權利人予以告知,本站將立即做刪除處理(QQ:5199907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