低碳消費方式特別關注如何在保證實現氣候目標的同時,維護個人基本需要獲得滿足的基本權利。由于滿足基本需要的人權特性和有限性,在面臨資源與環境約束的情況下,應該把有限的資源用于滿足人們的基本需要,限制奢侈浪費。人們應該認識到:生活質量還包括環境的質量,若環境惡化,人們的生活質量也最終會下降。在環境資源日益稀缺的今天,低碳消費方式是一種更好地提高生活質量的消費方式。
低碳消費方式體現人們的一種心境,一種價值和一種行為,其實質是消費者對消費對象的選擇、決策和實際購買與消費的活動。消費者在消費品的選擇過程中按照自己的心態,根據一定時期、一定地區低碳消費的價值觀,在決策過程中把低碳消費的指標作為重要的考量依據和影響因子,在實際購買活動中青睞低碳產品。低碳消費方式代表著人與自然、社會經濟與生態環境的和諧共生式發展。低碳消費方式的實現程度與社會經濟發展階段、社會消費文化和習慣等諸多因素有關。因此,推行低碳消費方式是一個不斷深化的過程。
由于“低碳程度”不同,涉及的具體內容也各異。在目前我國社會條件下,廣義的低碳消費方式涵義包括五個層次:一是“恒溫消費”,消費過程中溫室氣體排放量最低;二是“經濟消費”,即對資源和能源的消耗量最小,最經濟;三是“安全消費”,即消費結果對消費主體和人類生存環境的健康危害最小;四是“可持續消費”,對人類的可持續發展危害最小;五是“新領域消費”,轉向消費
新能源,鼓勵開發新低碳技術、研發低碳產品,拓展新的消費領域,更重要的是推動經濟轉型,形成生產力發展新趨勢,將擴大生產者的就業渠道、提高生產工具的能源效益、增加生產對象的新價值標準。
從經濟學上講,消費包括生產消費和非生產消費。生產消費是指生產過程中工具、原料和燃料等生產資料和生產勞動的消耗。非生產性消費的主要部分是個人消費,是指人們為滿足個人生活需要而消費的各種物質資料和精神產品;另一部分是非生產部門如機關、團體、事業單位,在日常工作中對物質資料的消耗。因此,推動“高碳消費方式”向“低碳消費方式”的轉變應該是全社會的共同職責,只有這樣才有利于實現國家利益、企業利益和公民利益的最大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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