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誰污染誰治理”原則,排污費本應足額用于環境污染的防治,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截留、擠占和挪作他用??傻踉幍氖?,現如今,排污費卻大部分變成許多基層環保部門的“人頭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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污企成環保部門“衣食父母”,其后果不言而喻。一個顯見的后果是,會使環保部門陷入“收錢養人,養人收錢”怪圈,在“靠山吃山,靠水吃水”思維主導之下,靠污染“吃”污染。 一個隱藏的后果是,會嚴重削弱環境執法力度。依靠收取排污費來自收自支、養活自己,無異于“老鼠養貓”、“貓鼠同吃一鍋粥”,顯然會弱化、矮化環保職能。這就不難理解,面對層出不窮的生態污染,上級年年喊,群眾時時呼,一些地方環保部門卻視而不見、裝聾作啞了。污染企業已成其“衣食父母”,污染企業不傲慢才怪,環保執法不失敗才怪。于是我們痛心地看到,污染越治越污,污染越重的地方環保部門越富,而在污企被大量關停的地方,環保部門便會陷入“工資發放難、人員分流難”的困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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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種怪異的“生態平衡鏈”,正是污染治理的“死穴”。再加上地方政府盲目追求政績,不惜以犧牲環境為代價發展地方經濟,對污染企業予袒護,使得當前的一些保護環境工作,真的看起來是在“保護污染”。真不知道,這個循環往復的“污染企業養監管部門,監管部門保護污染企業”怪圈,何時才能終結? 本+文+內.容.來.自:中`國`碳`排*放*交*易^網 t a np ai fan g.com
而終結此怪圈,一要真正確保環保經費由各級財政列支,而不是讓環保部門自收自支、自辟財源、自找生路,這就必須對“超生局”減員分流。環保事關百姓切身利益,事關子孫萬代,一些地方經濟發展了,財政收入增加了,但政府用于環保的投入卻沒有增加,無論如何都說不過去??渴杖∨盼圪M過日子的監管體制,肯定管不住污染。二要對排污費征收、使用嚴格實行“收支兩條線”,征收的排污費一律上繳財政,排污費的使用應當全部專項用于環境污染防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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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然,釜底抽薪的辦法,則是環保“費改稅”的步伐進一步加快。正如專家所言,行政干預已不能有效解決環境污染問題,必須通過開征環境稅等措施;缺乏公平性、強制性、透明性是排污費制度的先天不足,“費”易產生權力尋租,而“稅”相對規范,更易置于監督之下。“費改稅”能否實行、好久實行,我們期待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