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實現“碳中和”主要有以下兩種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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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企業、組織或個人采取一系列有效措施(提高能源利用效率、節能技改、可再生能源利用、植樹造林、碳捕捉封存等)以減少因生產、生活等活動而產生的碳排放(排放源包2、括能源使用過程、工藝制造、包裝、物流、廢物處理、逸散等),即自減排的方式,但此方式不能完全實現“碳中和”,只能降低碳排放; 內.容.來.自:中`國`碳#排*放*交*易^網 t a np ai f an g.com
2、另一種是通過市場交易的方式,購買碳減排量以抵消自身排放量,同時扶持類似農村沼氣項目的可持續發展。此方式以自愿為基本原則。“碳中和”的實現通常由買方(排放者)、賣方(減排者)和交易機構(中介)三方來共同完成。 夲呅內傛萊源?。骇鎲┨?排*放^鮫*易-網 τā ńpāīfāńɡ.cōm
針對不同的對象,“碳中和”表現為不同的形式。個人多是通過向專業機構購買碳減排量或義務植樹等行為來抵消自己日常生活中的碳排放量;企業一般通過向專業機構購買碳減排量或資助相關的碳減排項目來實現“碳中和”。國外某些村鎮還自行設計了一套完整的“碳中和”方案,通過在本區域內植樹造林等行為完全抵消區域內居民產生的碳排放量。 夲呅內傛萊源亍:ф啯碳*排*放^鮫*易-網 τā ńpāīfāńɡ.cō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