該文是聯邦環境管理署公共關系材料的一部分,概要介紹了德國未來實現溫室氣體中和國的技術可行性研究成果。該文僅從國家層面論述碳中性,但未考慮與其他國家間的相互影響;側重研究了全國溫室氣體減排目標(比1990年降低95%)的可行性,按上述假設,這一目標可通過技術手段來實現。該文從6大領域,即能源、交通、工業、廢棄物與廢水、農業和土地利用、用地性質變更和林業(LULUCF)論述了溫室氣體中和目標的實現。
結論表明,德國到2050年實現年人均排放1噸二氧化碳當量的溫室氣體中和目標在技術上是可以實現的,相當于比1990年減排95%。在解決方案一節,介紹了一種可應用的解決方案。
可再生能源除應用于電力供應外,還可以用于燃料供應。文章中提到的方案前提是,所有能源供應都轉向可再生能源并廣泛利用能效收益,以此實現能源業近零排放,其他產業實現顯著減排。此方案的關鍵點是可再生發電向氫電、甲烷發電和復合碳氫化合物發電的轉化,這是滿足工業、交通和供熱用燃料和原材料需求的唯一途徑,其結果是電力需求大幅上升,遠遠超出所謂的“過剩電量”。盡管國內具備完全自主發電的技術潛力,但文章認為,從生態和經濟角度考慮,完全有可能部分開發這一潛力,然后進口其余電力。發電可以采用PtG和 PtL 技術,而燃料(而不是電)則采用進口。假設國內發電保有量在466 TWh,則一次能源的進口量也將保持不變。
該文未論及有關技術引進的框架問題。拿甲烷作為化學業的一種碳資源來說,現有的證據表明,只要油價低于可再生甲烷的成本,石油工業就不會大筆投資于甲烷技術。必要時,可根據目標政策制訂框架。在通往溫室氣體中和的道路上,德國必須加強可持續發展指導標準,并仔細研究可持續發展能力和資源效率間的相互關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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