導 讀
根據IPCC 2018年《全球升溫1.5ºC》的特別報告,術語氣候中性(Climate neutrality)和
碳中和(Carbon neutrality)的定義與凈零CO2排放量(Net-zero CO2 emissions )一致,為:當一定時期內通過人為二氧化碳移除使得全球人為二氧化
碳排放量達到平衡時,可實現凈零二氧化碳(CO2)排放。
英國2010年發布的《關于碳中和承諾的規范》(PAS 2060)中提出了碳中和的概念。近10年來,聯合國氣候變化組織、澳大利亞、法國、英國、哥斯達黎加、中國等在氣候中性、碳中和方面開展了很多實際行動,也發布了許多規范與指南,例如中國生態環境部2019年發布的《大型活動碳中和實施指南(試行)》,澳大利亞2019年發布的為組織、產品和服務、活動、建筑、區域制定的碳中和標準,英國2014年版PAS2060等。
在國際標準化方面,ISO環境管理技術委員會溫室氣體管理分委會(TC207/SC7)已于今年2月成立工作組(WG15)制定國際標準“碳中和及相關聲明實現溫室氣體中和的要求與原則”(ISO14068)。目前處于草案階段。
本系列將對上述行動和相關標準進行介紹。 內.容.來.自:中`國*碳-排*放*交*易^網 t a npai fa ng.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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