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外建設更多高碳基礎設施的風險
清華大學能源環境經濟研究院(3E研究院)最近的一項研究為中國在2060年之前實現國內碳中和提供了路線圖。研究顯示國內化石燃料投資和使用將急劇下降。到2050年,煤炭、天然氣、石油消耗將分別下降96%、75%和65%。電力部門和重工業若不能積極主動地為這一轉型做好準備,就可能會尋求在“一帶一路”沿線開展更多高碳項目。
當然,能源投資的決策權最終在于“一帶一路”國家的政府。他們需要解決可再生能源的融資缺口,同時還要應對支持煤炭、石油和天然氣的各方帶來的壓力。大多數“一帶一路”國家都沒有作出碳中和承諾,其中許多還認為高碳基礎設施是經濟增長所必不可少的,因為這是發達國家曾經走過的增長路徑。中國的海外貸款更多地流向了化石燃料而非
清潔能源。2000至2018年間,中國政策性銀行(國家開發銀行和中國進出口銀行)的海外能源貸款中,太陽能和風能僅占2.3%,其余主要是化石燃料、大型水電和核電項目。
除非孟加拉國、巴基斯坦等國家重新調整自己的電力發展計劃,否則他們新建燃煤電站的計劃可能導致產能過剩和新的
碳排放源。幸運的是,巴基斯坦政府最近的一些改革可能會更多地支持可再生能源發展。孟加拉國正在重新審核幾個擬建的燃煤電站。但令人擔憂的是,有跡象顯示該國可能會“匆忙上馬天然氣項目”,而非可再生能源。這凸顯了國家能源規劃在確定“一帶一路”擬建項目的碳含量方面的重要性。
與項目所在國就大型基礎設施項目進行談判的中國國有企業往往掌握著相當的話語權,他們在交付化石燃料基礎設施方面經驗更豐富,有可能會引導談判傾向于高碳項目。“一帶一路”國家必須認識到這給公共預算帶來的風險。國家監管機構應該自問:既然開發清潔電源不會增加空氣污染和呼吸系統疾病,那為什么還要用煤炭?為什么不支持電動汽車、電動摩托車以及配套的充電基礎設施,而是還在依賴昂貴的進口石油?考慮到全球天然氣市場的大幅波動,為什么還要投資昂貴的天然氣基礎設施?
中國或許沒有最終決定權,但可以停止對化石燃料的投資,鼓勵國有企業專注可再生能源,還可以要求對所有“一帶一路”項目進行氣候風險評估,并引入低碳投資目標。這將有助于“一帶一路”脫碳,同時降低中國國有企業和銀行因過度投資高碳項目和技術而面臨的風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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