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2020年9月22日中國在聯合國大會上提出減排目標以來,中國能否在2060年前努力實現“
碳中和”目標,是能源領域和產業界都關注的一個議題。
根據中國提出的
碳排放時間表,中國的二氧化
碳排放將力爭于2030年前達到峰值,也就是“碳達峰”。此后,“降低碳排放強度”,“碳排放達峰后穩中有降”也被寫入了“十四五”規劃建議的重點工作中。在2020年末結束的中央經濟工作
會議上,也將做好碳達峰和碳中和列為2021年8大重點任務之一。
如今,碳達峰、碳中和已經成為了網絡熱詞。碳達峰目標,是指中國在2030年前,二氧化碳的排放不再增長,達到峰值之后再慢慢減下去;碳中和目標,是指每年排放的二氧化碳,要靠
節能減排等各種方式全部抵消掉,實現二氧化碳零排放。
那么,中國能否按時兌現2030年和2060年兩項有關
碳減排的重要目標,還有哪些難題待解?《財經》記者就此專訪了中美
綠色基金董事長徐林,此前他曾長期任職于國家發改委發展規劃司,參與多個五年計劃的研究與起草工作。
徐林向《財經》記者表示,目前不少發達國家已經實現碳排放和經濟脫鉤,但中國仍處于碳排放增加階段,尚未達到峰值。這意味著與發達國家相比,中國從“碳達峰”到“碳中和”的時間大大縮短,對中國是一個很大的挑戰。
據了解,早在2013年中國就組織了2050年中國低碳發展宏觀戰略研究,那時已經預判,中國可以在2025年左右實現二氧化碳排放達峰,基于國情,對達峰做了戰略估計。即煤炭消費率先達峰,為非化石能源(可再生能源加核電)或低碳能源(非化石能源加天然氣)的發展留出空間;工業部門率先達峰,為其他行業特別是人民生活水平提高所增加的二氧化碳排放增加留出空間;東部地區率先達峰,為中西部地區的發展留出排放空間。同時,此前國家對《巴黎協定》自主貢獻的承諾是:2030年左右二氧化碳排放達峰,并盡早達峰。這一宣示,已經暗含了2030年之前可能達峰。
徐林表示,中國承諾碳減排的兩個時間表,對中國經濟發展也意味著新的攻堅克難和發展機遇。因為碳中和不僅僅是能源領域的事,它與產業鏈等方方面面都有關系,碳中和將推進中國能源結構調整、引領新技術變革創新,引導傳統產業轉型升級。
新能源、節能環保、綠色技術創新等產業將迎來新的發展機遇。
《財經》:中國提出二氧化碳排放力爭2030年前達到峰值,力爭2060年前實現碳中和的目標,這一減排目標的提出將對中國經濟社會發展帶來哪些影響和變革?這一目標的實現難度有多大?
徐林:中國提出在2060年實現碳中和目標,這對中國未來經濟社會的綠色低碳轉型提出了很高的要求,這意味著中國在2030年實現碳排放達峰后,只有30年的時間就要實現碳中和。目前不少發達國家已實現碳排放和經濟脫鉤,但中國仍處于碳排放增加階段,尚未達到峰值,中國的這一進程比現有發達國家的碳中和進程有明顯的縮短,對我們來說是一個很大的壓力和挑戰。
以能源為例,能源是現代經濟增長發動機的燃料,中國是能源消費大國,目前中國的單位GDP能源強度、碳排放強度水平較高,與發達國家有很大差距。碳達峰、碳中和目標的實現意味著中國在能源系統的減排面臨巨大挑戰。
另一方面,中國的能源消費總量還將繼續增長。當前中國能源資源的人均自然稟賦明顯不足。目前,人均能源消費為每年3.2噸標準煤,與美國人均11噸標準煤、俄羅斯13噸標準煤的水平有很大差距,只相當于能源利用效率最高的日本和德國的人均消費水平的一半多一點。
未來,隨著居民人均收入水平的提高,居民消費能力提升,國人的消費行為會進一步向發達國家趨同,最終也會體現在人均能源消費水平的趨同。即便是向日本和德國趨同,中國人均能源消費還將提高約1倍左右。這也意味著中國能源消費總量最終會在現有基礎上翻一番左右,碳排放增長勢頭仍然強勁,這將給中國的減排目標以及能源安全方面帶來雙重挑戰和壓力。
《財經》:碳中和目標將給中國經濟發展帶來哪些機遇?
徐林:碳達峰、碳中和目標的實現充滿挑戰,但是也蘊含著巨大的機遇,中國在產業結構、能源結構、投資結構等各方面都將發生深刻變化。
還是以能源為例,剛才講到,預計未來中國能源消費的總量還將至少翻一番,所以今后要實現碳中和的目標,必須加快能源結構轉型調整,提高非化石能源生產和消費的比重,也就是
清潔能源、低碳能源消費的比重。此外,在節能領域,我們與發達國家也有很大差距,這意味著,未來新能源、節能環保、綠色技術創新、清潔生產等產業將迎來巨大的發展機遇。
這些領域也將帶來大量的投資機會,創造更多的就業崗位??梢灶A見,綠色低碳發展將成為中國經濟高質量發展的新動能。
《財經》:碳達峰、碳中和目標任務艱巨,有業內
專家分析,中國要在2030年前實現碳達峰,重中之重便是布局“十四五”,只有在“十四五”提高政策力度,才能保障中國在2030年前達峰,并把峰值穩定在合理水平,從而使碳達峰到碳中和這一曲線更為平滑,并實現軟著陸。您認為,“十四五”期間應該重點推進哪些工作或者作出哪些改變推動減排目標實現?
徐林:我認為落實碳達峰、碳中和工作,在“十四五”時期必須推進幾大改變。
第一,需要加快調整產業結構,進一步降低高碳排放產業和高含碳產業的比重。
第二,要加快能源革命進程和能源結構調整步伐,大幅度降低化石能源生產和消費的比重,提高光伏風力發電、生物質能源和核電的比例,并在相關材料技術、氫燃料技術、儲能技術、微電網技術等領域加快技術研發和突破。
第三,在城市化和城鄉融合發展進程中,無論是新城新村建設還是老城老村改造,都要用碳中和理念來規劃設計城鄉建設和運營,包括整個城鄉社區高效清潔能源體系的構建。
最后,還要盡快實施碳排放額度分配和交易制度,從電力、鋼鐵、建材等高排放行業起步,逐步向全行業推開,在此基礎上完善
碳交易制度和
碳金融制度,形成正向的碳排放激勵機制。
《財經》:實現碳達峰和碳中和目標,加快推進能源供給側改革,提高清潔、零碳或低碳能源的占比是重中之重,在能源方面,我們具體需要重點做好哪些工作?
徐林:解決能源問題帶來的挑戰,主要是加大節能力度和優化能源結構兩個方面。
在節能方面,特別要在建筑領域、制造領域、生活消費領域加大節能力度,用更有效的激勵機制鼓勵各類用能主體加大節能技術開發和推廣應用,進一步提高國家整體的能效水平。
在優化能源結構方面,重點提高能夠自給的清潔能源特別是可再生能源比重,加大對風能、光能、氫能等相關的材料技術、儲能技術、智能電網等技術的研發和商業推廣,提高轉化效率。在此基礎上,要加快推動經濟社會的電氣化、電動化或氫動化,推進分布式清潔能源體系建設和智慧能源互聯網建設,實質性減輕對原油和天然氣的持續上升的進口依賴,降低化石能源生產和消費比重。這是因為中國在風能、太陽能、核能、生物質能方面,還有較大空間通過技術和模式創新擴大低碳電力供給,這一替代不僅具有綠色低碳的減排意義,還具有降低能源對外依存度、提高能源自主安全保障能力的長遠戰略意義。
最后,還要加大森林
碳匯的建設,與提高森林植被覆蓋率結合起來推進,構建更有激勵性的生態資產價值的市場化實現機制和交易機制。
能源領域的上述改變,也將有利于新發展格局的構建,提高能源領域的內循環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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