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2月1日,《全國碳排放權交易管理辦法(試行)》將正式施行。《全國碳排放權登記交易結算管理辦法(試行)》等多份與碳市場建設相關的文件也在2020年年底結束了公開征求意見。據悉,全國碳市場有望于今年年中正式啟動。
作為實現我國二氧化碳排放達峰目標與碳中和愿景的一項重要措施,全國碳排放權交易市場在2021年迎來了新紀元。
自2021年1月1日起,全國碳市場發電行業第一個
履約周期正式啟動,2225家發電企業將分到碳排放配額。業內專家稱,全國碳市場選擇從電力部門入手的主要原因是考慮“抓大放小”的原則,煤電部門碳排放量大,管理相對規范,排放數據容易獲取。
北京理工大學能源與環境政策研究中心教授余碧瑩表示,目前全球建立碳市場的國家80%以上都將電力行業納入其中,而且電力行業占到70%以上的配額量。未來隨著電氣化、數字化進程的加快,預計到2060年我國電力需求將達到14萬億至22萬億千瓦時。在如此巨大的體量下,我國碳市場建設將電力行業率先納入,可以說抓住了重點。
早在2011年,我國就在北京、天津、上海、重慶、廣東、深圳等地開展了碳排放權交易
試點工作,覆蓋企業共計3443家,涉及行業包括石化、化工、建材、鋼鐵、有色、造紙、電力、航空等。2014年至2020年,共計完成2.18億噸二氧化
碳交易,實現51.61億元交易總額。
專家測算,“十四五”期間,碳排放交易量有望在“十三五”的基礎上增加3倍至4倍。到碳達峰的2030年,累計交易額或將超過1000億元。
盡管我國碳交易市場整體發展態勢良好,但發展水平不均衡,且發展行業較單一,無論是規模還是流動性都有待完善。
以交通領域為例。相關材料顯示,當前,我國碳排放總量居全球第一,其中道路交通占交通部門總碳排放高達約74.5%,是交通領域實現碳減排的主力。然而目前我國碳市場試點中,雖已涉及鋼鐵、電力、水泥等20多個高排放行業,但道路交通行業并未被全部納入。反觀國外,美國加州是為數不多的將交通納入碳市場的地區。歐盟也在考慮將道路交通領域納入碳市場。
值得注意的是,國家發改委辦公廳早在2016年就發布了《新能源汽車
碳配額管理辦法(征求意見稿)》,擬于2017年開始試行,2018年正式實施。然而至今并未正式發布。
對此,中國工程院院士、北京理工大學教授孫逢春解釋,我國碳市場還處于初級階段,針對道路交通行業,碳交易體系尚未建立,缺乏系統研究和頂層設計,配額分配技術方法支撐不足,道路交通運輸行業能耗統計與碳排放核算基礎薄弱,碳交易體系管控與節能減排工作目標協調性有待提升。
李高表示,以發電行業為突破口率先在全國開展交易,在發電行業碳市場穩定運行的基礎上,逐步擴大市場覆蓋行業范圍,將豐富交易品種和交易方式,實現全國碳市場的平穩有效運行和健康持續發展,有效發揮市場機制在實現我國二氧化碳排放達峰目標、碳中和愿景中的重要作用。
展望碳市場未來,將在擴大市場容量、豐富市場交易品種的同時較為顯著地提升市場流動性。
“我國碳市場前期還是以免費配額為主,對企業的直接影響可能沒那么大,后續應思考如何開展基于市場機制的多軌設想,引入市場
拍賣機制,在不同部門綜合運用命令型工具、碳交易、
碳稅、補貼等有效策略,進一步激發企業參與減排的積極性。”余碧瑩表示。
央行研究局課題組日前撰文也建議,遵循適度從緊原則確定碳配額總額,確保形成合理
碳價。在交易方式方面給予交易機構更大的靈活性,在嚴格監管的前提下研究探索碳排放權交易場所開展連續交易和集合競價。引入中央對手方機制,建立碳定價中心,設立碳配額預留機制與碳市場平準基金,完善
價格調控。
李高表示,未來還將制定并發布溫室氣體核算報告與核查、碳排放權登記交易結算等方面的規范性文件,共同搭建起全國碳市場的基本制度框架。同時,將加快全國碳排放權注冊登記系統和
交易系統建設。
編輯:翟曉汀
資料來源:新華社、經濟日報、人民網、中新網、人民政協網、東方網、國際電力網、證券日報、經濟參考報、中國能源報、新京報、中國經濟導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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