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良氣候變化的災難性影響推動全球減少碳排放。自從人類社會進入工業化時代以來,以二氧化碳為主的溫室氣體排放量迅速增加,溫室氣體濃度升高強化了大氣層阻擋熱量逃逸的能力,形成更強的溫室效應,從而產生了溫室氣體排放與氣候變化之間的緊密聯系[4]。
2019年,二氧化碳排放量達到364.4億噸,占所有溫室氣體的比重高達74%,是造成溫室效應的最主要原因。全球地表平均氣溫與二氧化碳排放量呈現出相同的變化態勢,在2019年達到了10.13℃,與1750年相比升高了2.82℃。政府間氣候變化專門委員會在第5次評估報告中指出前工業時代以來二氧化碳等溫室氣體的濃度不斷上升,這一現象極有可能是氣候變化的主要原因[6]。
雖然近年來全球碳排放量的增長速度有所放緩,但全球二氧化碳排放量仍未到達頂峰[5],意味著未來氣候變化問題依舊嚴峻。氣候變化對人類賴以生存的自然環境產生了破壞性的影響,包括極端天氣事件的增多、海平面上升、農作物生長受影響等,因此控制碳排放以減緩全球氣候變暖,從而促進人類社會健康發展成為了重要的全球議題。
圖2 2018年溫室氣體構成。注:數據來源于OECD
圖3 1750年-2019年全球年度二氧化碳排放量與地表平均溫度。注:數據來源于Our World in Data,Climate Watch
減少碳排放以應對氣候變化逐步成為全球共識。全球為應對氣候危機,通過歷次氣候大會形成了階段性的減排原則和減排目標,“
碳中和”即為本世紀中葉的目標。
1992年,聯合國組織簽訂了《聯合國氣候變化框架公約》,確定了“共同但有區別的責任”原則,要求發達國家先采取措施控制溫室氣體的排放,并逐步為發展中國家提供資金和先進技術;而發展中國家在發達國家的幫助下,采取對應的措施減緩或適應氣候變化。
1997年,《聯合國氣候變化框架公約的京都議定書》(《京都議定書》)達成,并于2005年2月正式生效?!毒┒甲h定書》設定了溫室氣體排放控制目標,規定了締約方的減排任務;更重要的是其以法規的形式限制溫室氣體排放,并確定了三種靈活合作機制:清潔發展機制、聯合履行機制和排放貿易機制。
2005年,歐盟碳排放
交易系統開始運行,標志著減排方式中的排放權交易開始實施,助力各國減少碳排放,同時促進
碳金融產業的發展。
2015年,第二份有法律約束力的氣候協議——《巴黎協定》正式通過,為2020年之后全球應對氣候變化的行動做出安排:較工業化前溫度水平,全球平均氣溫升高程度應控制在2攝氏度之內,并努力做到升溫在1.5攝氏度之內,并且在本世紀下半葉實現溫室氣體凈零排放;同時《巴黎協定》要求各締約方遞交國家自主貢獻目標,截至2021年8月10日,共有192個締約方遞交了國家自主貢獻目標,共同為控制碳排放而努力。
2020年12月12日,氣候雄心峰會上,聯合國秘書長強調聯合國2021年中心目標是在全球組建21世紀中葉前實現碳中和的全球聯盟。
融入全球治理、實現可持續發展推動中國提出“雙碳”目標
面對全球范圍內開展氣候行動的趨勢,我國從1979年開始逐漸推進
節能減排工作,積極推動應對氣候變化的措施,主動承擔起大國責任,為實現人類社會的健康發展做出努力。同時,日益嚴峻的生態環境問題要求我國的發展模式需要向可持續發展模式轉變。在這兩方面背景下,我國提出了“雙碳”目標。
中國需要在應對氣候行動中展現大國擔當。
2020年,中國GDP達到101.60萬億元,占全球GDP比重的17.38%,是世界第二大經濟體。同時,2019年,中國碳排放達到101.8億噸,占全球碳排放的27.92%,是世界上年度碳排放最多的國家,在此情況下,中國的氣候行動一直備受國際關注。
關于減少碳排放的責任,從歷史累計數據來看,西方國家的排放主要從工業革命開始就已經進行,而發展中國家的碳排放起始時間相對較晚,應該以歷史累計碳排放量還是以現在的碳排放量來分擔責任一直是一個博弈點。
從人均碳排放的角度來看,發達國家的人均碳排放量雖然在逐漸下降,但是仍有部分發達國家高于發展中國家(圖4),特別是人均累計碳排放量遠高于發展中國家(圖5),國家的發展需要不斷地累積才能達到一定的高度來滿足本國人民的需求,發展中國家當前階段的發展對能源消耗、工業化建設等活動有更高需求,會使自身實現碳達峰碳中和目標更為困難。
因此,發達國家和發展中國家在應對氣候變化問題上存在核心的利益矛盾。在此情況下,面對世界領導結構變化的國際形勢,中國不糾結于歷史碳排放總量等問題,主動提出加強國家自主貢獻以及“雙碳”目標,是對國際社會關注的積極回應,是中國在《巴黎協定》下具有里程碑意義的減排目標,表明中國堅決維護《巴黎協定》、積極進行氣候治理的決心,同時也是體現中國融入全球治理、體現大國責任擔當的表現。
圖4 1930年-2019年中國、英國、美國和全球人均碳排放量。注:數據來源于Our World in Data
圖5 中國、英國、美國和全球人均累計碳排放量(1900年-2019年)。注:數據來源于Our World in Data
實現可持續發展是推動我國提出“雙碳”目標的另一個重要原因。
過去幾十年來,中國經濟飛速發展,對能源需求不斷走高,而我國能源結構以化石燃料為主,2019年,煤炭、石油、天然氣三者占比達到85%(圖6),大量的化石燃料使用造成了碳排放持續增加。2019年,化石燃料帶來的碳排放量占比達到92%(圖7)。大量的碳排放同樣使我國產生了氣候變化問題,地表平均溫度也從1990年的7.14℃逐步升高到2019年的10.17℃ (圖8),氣候變暖現象愈發明顯。
根據《2020年中國氣候公報》,在氣溫方面,近年來全國平均高溫日數呈現出上升趨勢,且極端高溫事件偏多而極端低溫事件偏少;在降水方面,2020年我國平均降水量較常年多10.3%,暴雨日數較常年多24.1%,全國共出現了37次區域性暴雨天氣過程,造成了大量經濟損失。
此外,化石燃料屬于不可再生能源,從長期來看,對化石能源的過度依賴不利于我國實現可持續發展。面對可持續發展的要求,我國提出了“雙碳”目標以控制碳排放,倒逼能源結構調整,改善生態環境,實現可持續發展。
圖6 2019年中國各類能源消耗占比。注:數據來源于國家統計局
圖7 2019年中國各類能源碳排放占比。注:數據來源于Our World in Data
圖8 1900年-2019年我國碳排放量與地表平均溫度。注:數據來源于Our World in Data,Climate Watch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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