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10月,中共中央、國務院印發《關于完整準確全面貫徹新發展理念做好碳達峰
碳中和工作的意見》,把“深度調整產業結構”作為實現碳達峰、
碳中和的重要途徑和重大任務,對產業結構優化升級提出了明確要求。產業結構調整的重點是提高第三產業(主要是服務業)比重,逐步降低第二產業(采礦業,制造業,電力、熱力、燃氣及水生產和供應業,建筑業)比重;第二產業內部結構調整的重點是在嚴格控制高耗能高排放行業增速的同時,提升低耗能低排放行業的比重;產品結構調整的重點是提升產品附加值,從而降低單位增加值能耗和
碳排放強度。實現碳達峰、碳中和,是推動產業結構調整的強大推動力和倒逼力量,不僅對產業結構調整提出更加緊迫的要求,也為產業結構優化升級提供了重大戰略機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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