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發改委相關專家27日向《經濟參考報》記者回應稱,每噸碳不能低于8歐元是國家發改委審核C D M項目的前置條件“雖然目前國際碳市場價格已經遠低于8歐元,但我國在價格上不松口,主要是出于中國作為CD M項目最大賣方維護碳市場穩定的考慮,否則碳資產貶值得更厲害,對國內企業的影響更大。”該專家表示。
錢國強告訴記者,CD M項目的國際買家通過對已簽訂的合同“挑毛病”,利用規則漏洞或模糊地帶,將已簽訂的合同適用于終止條款,或者拒不向聯合國申請簽發,使得該合同無法生效。而即便業主企業配合國際買家終止合同履行,由于業主企業的新能源項目已經完成前期投入甚至開始建設、投產,因此這部分投入無法像預期的那樣獲得資金支持,導致項目收益率下降。 本`文@內-容-來-自;中_國_碳排0放_交-易=網 t an pa ifa ng . c om
此外,“賣碳倒貼錢”也是企業的一大抱怨。財政部等四部委2011年修訂的《清潔發展機制項目運行管理辦法》規定,國家收取溫室氣體減排量轉讓交易額的2%到65%,用于支持與應對氣候變化相關的活動“業主企業和國際買家簽‘陰陽合同’,已經是公開的秘密。”多位不愿透露姓名的碳金融專家擔憂地表示,即便簽訂執行價格遠低于8歐元的“陰陽合同”,仍然需要按照合同價8歐元的標準上繳給國家,從而導致部分業主企業“賣碳”不僅不賺錢,還要倒貼錢。
博弈 多哈會議料難提振全球碳市場 本/文-內/容/來/自:中-國-碳-排-放-網-tan pai fang . com
28日,為期兩周的多哈會議繼續進行。然而《京都議定書》第一承諾期將在2012年底執行期滿,作為該承諾期最后一次締約方大會,至28日晚記者截稿時,多哈會議尚未圍繞發達國家和發展中國家的減排責任達成全面共識。 內.容.來.自:中`國*碳-排*放*交*易^網 t a npai fa ng.com
在社科院日前發布的氣候變化綠皮書中,社科院城市發展與環境研究所所長潘家華稱,在2012年推進議定書工作組的談判過程中,小島嶼國家聯盟堅持強調第二承諾期執行期為5年(截至2017年),而非歐盟提出的8年(截至2020年),導致談判陷入僵局,致使國際社會對《京都議定書》第二承諾期的預期也增加了一些變數,包括法律約束的第二承諾期、臨時適用方案、各國的政治承諾等方面。
中國代表團副團長、國家發展改革委氣候司司長蘇偉在多哈會議開幕日上呼吁,《京都議定書》仍然是國際氣候制度的重要組成部分和基石。通過一個于2013年1月1日起實施的可批準的議定書修正案是多哈會議最重要的優先事項、最亟待解決的問題。
社科院城市發展與環境研究所副研究員陳洪波也告訴記者,美國不僅早在10年前就退出了《京都議定書》,而且相對于奧巴馬的第一任期,如今經濟議題已經排在氣候議題之前;作為C D M項目最大需求方的歐盟尚未完全走出歐債危機的陰影,再加上歐盟要求其他發達國家做出“可比的努力”,自己才愿意進一步提高減排目標,因此不愿承擔更多減排義務。
錢國強告訴記者,2008年至今,《聯合國氣候變化框架公約》締約方會議先后四次召開,由于發達國家不愿意作出強有力的碳減排承諾,以及無法將這些承諾落實到國內法體系,因此歷次會議對提振全球碳市場信心的作用有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