碳匯林業,依據國際、國內相關法律,將其預期的吸碳除排效果商品化、資產化,打包上市,成為碳中和工具,在林業主體價值猶存的基礎上率先實現林業的生態價值。這是《聯合國氣候變化框架公約》下《京都議定書》的環境補償機理,是對人類環境保護事業的貢獻。 本文@內/容/來/自:中-國-碳^排-放-交易&*網-tan pai fang . com
適用于中國的《京都議定書》“清潔發展機制”已于2013年進入了第二責任期?;仡櫟谝回熑纹诘膱?a href='http://www.sf78.cn/tanhangqing' target='_blank'>行情況,正如本文首節提到的那樣,毋庸諱言,獲得“清潔發展機制”執行理事會簽發的項目,鮮有碳匯項目。這與碳匯資產的穩定性、確定性相比于其他工業減排項目更難執行,尤其是作為“清潔發展機制”執行理事會的主要人事方歐盟當時甚至一度拒絕收購碳匯有著重要的關系。今天,歐盟的上述立場并無根本性改變,歐債危機更是雪上加霜,國際碳資產交易十分低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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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而,“風物長宜放眼量”。投資界有這樣一句至理名言,逐浪追漲是戰術,逢低吸納是戰略。更何況,歷經美債危機、歐債危機的數年間,中國悄然躍升為國際第二大經濟體,彼消此長,碳資產需求的國際格局正在發生著深刻的變化。中國作為全球第二大溫室氣體排放國家所應承擔的國際責任越來越成為國際社會和我國政府博弈與協商的焦點。這也意味著,我們要想通過“清潔發展機制”為國際碳平衡做貢獻,必須同時做好國內的清潔發展與碳平衡,沒有“美麗中國”,就沒有美麗世界。碳匯林業作為在中國自身可以大規模打造的碳資產勢將成為戰略投資的新焦點,其現實路徑包括了《京都議定書》“清潔發展機制”、國際國內自愿減排機制;京、津、滬三地官方碳交所交易機制和方法學等各項準備緊鑼密鼓,基本就緒;境內外業界咨詢服務機構紛紛搶灘登陸,聚首“美麗中國”。(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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