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97年通過的《京都議定書》明確規定了主要發達國家在2005年~2012年期間的減排義務。 歐盟各成員國通過制定國家分配計劃(NAP)將減排指標分解到主要的溫室氣體排放行業和企業。2005年初歐盟建立了歐盟排放交易體系(EU-ETS),為市場參與者提供交易平臺,以期實現碳資產價格發現、降低企業的碳減排成本并推動低碳經濟的發展的目標。 本%文$內-容-來-自;中_國_碳|排 放_交-易^網^t an pa i fang . c om
在此背景下,碳作為一種資產,其資產價格直接影響到受排放限額管制企業的投資、生產經營、財務、金融等活動,排放管制企業的碳資產管理業務應運而生并逐步成為其重要的工作內容。(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