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5月26日,廣州碳排放權交易所(以下簡稱“廣碳所”)為廣州微碳投資有限公司及深圳能源集團股份有限公司辦理了碳配額托管合同的備案手續,標志著廣東碳金融創新邁上新臺階。 內.容.來.自:中`國`碳#排*放*交*易^網 t a np ai f an g.com
在廣東省碳交易主管部門指導下,碳排放配額托管業務是廣碳所在2016年重點推出的一項碳金融創新業務。該業務既能豐富委托方的碳資產管理模式,又能幫助托管方以較低成本獲得碳資產,對降低企業風險、盤活碳資產、提升碳現貨市場流動性具有重大意義。 本+文內.容.來.自:中`國`碳`排*放*交*易^網 ta np ai fan g.com
在廣碳所推出《廣東省碳排放配額托管業務指引》后,廣州微碳投資有限公司積極與廣東試點內控排企業開展碳配額托管業務的合作探討,與深圳能源集團股份有限公司簽訂托管合同,托管規模350萬噸。廣碳所將根據托管合同約定的收益與日期提示雙方完成相關托管流程,并按《指引》和相關法律法規,配合主管部門對碳配額托管交易的相關活動進行監督,為企業碳金融業務的開展提供支持。廣碳所將繼續深化和推廣碳排放配額托管業務等碳金融服務,為控排企業碳資產管理及節能減排提供更有力地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