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純咨詢模式
根據咨詢內容和范圍(項目情況、減排量大小、項目所在地、資料收集、編制項目設計文件、協助業主填寫備案文件和申報、協助聯系審定和核證機構、編制節能量監測報告、協助尋找減排量買家)收取咨詢費用,一般在10-100萬元不等。
(2)分享減排量收益模式
碳資產管理公司與業主公擔風險收益,由碳資產管理公司承擔開發成本,免費為業主提供項目咨詢服務,項目通過簽發后,碳資產管理公司拿到項目減排量分成。般按市場普遍
行情,簽約期一般7年,碳資產管理公司可以拿到20%-30%的減排量分成。
以100MW光伏電站為例:簽發CCER后,每年可獲得10萬噸左右二氧化
碳減排量,按30元/噸計算,對應碳資產收入300萬元,7年總計2100萬元。市場普遍行情下,碳資產管理公司可享20%-30%,即每年60-90萬元。
分享減排量模式下,業主公司風險較小,初期基本無投入,我們預計碳項目開發市場將以分享減排量收益模式為主。
根據我們此前估計,我國每年
碳配額60億噸,按按CCER占比5%/10%,則CCER準入量3億噸,按按30元/噸計算,整體碳項目投資市場間空間90/180億元。按照碳資產管理公司25%分成,可獲得0.75億噸減排量分成,碳資產管理公司獲益空間超超20億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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