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碳資產指碳交易機制下產生的,代表溫室氣體許可排放量的碳配額,以及由減排項目產生并經特定程序核證,可用以抵消控排企業實際排放量的減排證明。 本`文-內.容.來.自:中`國^碳`排*放*交^易^網 ta np ai fan g.com
碳資產管理的業務模式包括碳資產托管、拆借,以及涉碳融資類業務,如碳資產質押/抵押貸款、碳資產售出回購,以及碳債券和碳資產支持證券等。 本`文內.容.來.自:中`國`碳`排*放*交*易^網 t a npai fan g.com
由專業機構進行碳資產管理,可以使控排企業在保證履約的前提下,降低履約成本、實現碳資產保值增值,并拓寬融資渠道。專業機構則可以籍此獲得充裕的碳資產頭寸,為碳交易或其他碳金融業務提供便利。碳資產管理業務的發展能夠提升碳資產的市場接受度,增加碳市場在非履約期的交易活躍度與流動性。 內-容-來-自;中_國_碳_0排放¥交-易=網 t an pa i fa ng . c om
加快啟動全國統一碳市場、推出碳遠期和期貨等對沖工具、放寬金融機構的二級市場碳交易準入、培育碳資產管理專業機構,以及完善配套管理政策和操作指引,是推進碳資產管理業務的健康、有序發展的必要條件。
碳交易使碳配額或碳信用具有了明確的市場價格,從而催生了一種全新的資產類型——碳資產。隨著我國減排形勢日趨嚴峻、排放約束不斷收緊,同時碳市場的覆蓋范圍和總體規模日益擴大,碳資產受到了越來越多的關注,而盤活碳資產、實現保值增值,對于控排企業及其擁有碳信用的其他主體而言,也不再是無足輕重的因素。在確保履約的前提下,優化碳資產的管理和使用,不僅能夠降低企業碳排放履約成本,更能夠為企業拓寬融資渠道、提高盈利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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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而與其他金融資產一樣,碳資產的管理也對應著一定的市場風險,尤其是在碳市場啟動初期碳價波動較大,碳資產保值增值的難度也更高,實體企業往往不具備相應的專業能力,在無法保證風險可控的情況下,參與碳市場的動力也不足。而由金融機構、碳資產管理機構等專業機構進行專業化的管理,能夠大幅地提高企業碳資產管理能力、降低碳資產管理的成本和風險。對于碳市場整體而言,這也能夠提高碳資產的市場吸引力,一方面強化實體企業減排積極性,另一方面也使更多碳資產加入碳市場的交易和流轉,擴大碳市場流動性,并使碳金融體系更加豐富、完整。 本/文-內/容/來/自:中-國-碳-排-放-網-tan pai fang . com
2005年歐盟碳排放交易機制(EU-ETS)啟動,碳市場的出現使碳排放配額和碳減排信用具備了價值儲存、流通和交易的功能,從而催生了“碳資產”。隨著全球氣候治理與節能減排的不斷深入,以及碳交易的全球影響力不斷擴大,碳資產也受到了廣泛的重視,甚至有評論將碳資產列為“繼現金資產、實物資產、無形資產之后第四類新型資產”[1]。優化碳資產的管理,盤活碳資產、實現保值增值、降低履約成本、提高經營效率,成為控排企業以及所有擁有碳配額、碳信用的市場主體的普遍需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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