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2009年12月召開的哥本哈根世界氣候大會上,我國對全世界莊重承諾:到2020年單位國內生產總值二氧化碳排放比2005年下降40%~45%。一時間,全社會熱議低碳經濟,并衍生出了許多新的概念,如碳排放權交易、碳關稅、碳匯、碳金融、碳基金等。但是,碳減排僅僅停留在炒概念層面上顯然是不夠的,要在生產領域真正做到降碳減碳,首先要建立一種強有力的約束機制和考核體系;而要建立這種機制與體系,又必須先行確立某地區或行業的總量控制指標,予以強制性配額,并實現碳排放權交易。 禸*嫆唻@洎:狆國湠棑倣茭昜蛧 τāńpāīfāńɡ.cōm
這對于涉碳企業來說,因為關乎企業的生存與發展,所以有著巨大的促進和內催作用。而不論是排污權交易,還是碳排放權交易,均為貨真價實的“真金白銀”交易,自然會激勵和褒獎先進,警醒與鞭策落后。因此,強制性碳排放權配額交易減碳作用明顯,益處多多。 夲呅內傛萊源亍:ф啯碳*排*放^鮫*易-網 τā ńpāīfāńɡ.cōm
第一,這是一條降低碳排放的捷徑。工業生產要消耗能源,同時也要排碳。從能源消費結構分析,我國工業能耗占了大頭。而作為國民經濟支柱產業之一的石化行業,涉碳領域非常廣泛,屬高碳排放行業。因此,有了地區或行業,甚至細分到產品的碳排放強制性配額,無疑是給涉碳單位戴上了“緊箍”,降碳減碳就不再是自愿行動,而是一種受約束的行為。在這種情況下,化企不僅要保證做到能源的吃干榨盡,還要被迫采取新工藝、新技術、新方法,收集與使用碳資源,從而真正實現碳減排之目標。
第二,可以促進低碳經濟與循環經濟發展。這種促進作用能從經濟總量擴張上減緩對碳基能源、原材料的使用,并利用循環經濟的先進理念和方法,實行科學規范的碳排放統計和計算方法,準確計算每個單位的排放量。這樣,才能把空洞的概念轉變為技術指導,形成執行標準。在生產實踐中,把碳捕獲、碳封存,以及碳替代、碳使用等技術環節充分融入擴張中,在增量產業上實現“低碳化”,并逐步壓縮與置換“高碳”存量產業,從而達到降碳減碳之目的。
第三,有利于企業適應涉外經濟。目前,國內石化產業在保持總量不斷擴張的同時,外貿規模增速加快,2011年進出口總額達到6071億元,同比增長32%。但是,對外貿易受到的低碳規則擠壓需引起高度重視。在全球聚焦氣候變化問題的當今,歐美等發達國家就先后提出以征收“碳關稅”的方式應對氣候變化的主張,即對高耗能進出口產品征收特別的二氧化碳排放關稅。這除了引起廣大發展中國家對其貿易保護主義抬頭的嚴重擔憂,也讓高碳出口企業面臨新增的高額出口成本。雖然這一計劃目前尚未全面實施,但作為對外依賴度較強的石化行業不能不未雨綢繆。顯然,強制性碳排放權交易有助于涉外化企迅速走上減碳之路。 本*文@內-容-來-自;中_國_碳^排-放*交-易^網 t an pa i fa ng . c 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