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區縣(自治縣)生態環境局,重慶高新區、萬盛經開區生態環境局,兩江新區分局,有關排放單位:
根據《
碳排放權交易管理辦法(試行)》《生態環境部辦公廳關于加強企業溫室氣體排放報告管理相關工作的通知》(環辦氣候〔2021〕9號)、《重慶市
碳排放權交易管理暫行辦法》(渝府發〔2014〕17號)等相關要求,現就開展2020年度碳排放申報及報告工作通知如下。
一、申報及報告主體
(一)2020年度納入重慶
碳市場排放單位共187家(見附件1),其中標注關?;蛉晖.a34家,納入本次申報及報告的排放單位153家。
(二)2020年度擬納入全國碳市場重點排放單位共89家(見附件2)。
(三)2020年度納入全國碳市場重點排放單位共30家(見附件3)。
二、報送材料相關要求
(一)重慶碳市場排放單位碳排放申報及報告要求。
2020年度納入重慶碳市場排放單位應于2021年5月15日前,依據《重慶市碳排放配額管理細則(試行)》(渝發改環〔2014〕538號)、《重慶市工業企業碳排放核算和報告指南》(渝發改環〔2014〕544號)相關要求,完成2020年度碳排放申報和報告工作。已實施減排工程的排放單位可一并申報和報告工程減排量。
1.線上申報。通過重慶碳排放權交易中心網站(https://tpf.cqggzy.com)“重慶市企業碳排放申報系統”和“重慶市企業碳排放報告系統”完成2020年度碳排放、工程減排申報和報告。
2.紙質材料報送。排放單位需報送2020年度碳排放申報書(見附件4)、系統自動生成的碳排放申報報告和排放報告、工程減排申報和報告等紙質材料,一式兩份,加蓋公章后分送區縣生態環境局和重慶資源與環境交易中心(郵寄地址:重慶市渝北區冉家壩旗山路252號)。
(二)全國碳市場重點排放單位碳排放報告要求。
2020年度納入全國碳市場重點排放單位應于2021年4月30日前,依據《碳排放權交易管理辦法(試行)》和《企業溫室氣體排放核算方法與報告指南 發電設施》相關要求,通過全國排污許可證管理信息
平臺(http://permit.mee.gov.cn)完成發電行業2020年度溫室氣體排放情況、有關生產數據及支撐材料的填報。
2020年度擬納入全國碳市場重點排放單位應于2021年5月15日前,參照《生態環境部辦公廳關于做好2019年度碳排放報告與核查及發電行業重點排放單位名單報送相關工作的通知》(環辦氣候函〔2019〕943號)要求,通過“重慶市重點企事業單位溫室氣體排放數據平臺”報告2020年度溫室氣體排放量、補充數據表及監測計劃。2021年9月30日前,通過全國排污許可證管理信息平臺填報2020年度溫室氣體排放情況、有關生產數據及支撐材料。
未盡事宜按生態環境部相關要求執行;如遇特殊情況,另行通知。
三、工作要求
排放單位要對報送材料的真實性、完整性、準確性負責,切實做好2020年度碳排放申報及報告工作。市生態環境局將組織技術服務機構對排放單位報送材料進行核查。
各區縣生態環境部門應督促轄區內排放單位按時完成2020年度碳排放申報及報告工作。對逾期未申報及報告的排放單位,按照有關規定進行處理。
聯系人:李雪梅,沈玉輝;電話:88521381,88521360。
重慶市生態環境局
2021年4月6日
(此件公開發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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