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理解碳匯及碳匯交易,首先要理解什么是碳的“源”與“匯”?!堵摵蠂鴼夂蜃兓蚣芄s》中,所謂溫室氣體(主要是二氧化碳)的源,簡單的講,就是指溫室氣體向大氣排放的過程或活動;而溫室氣體的匯是指溫室氣體從大氣中清除的過程、活動或機制。具體說:溫室氣體的源是指溫室氣體成分從地球表面進入大氣,如燃燒過程向大氣中排放二氧化碳;或者在大氣中一些物質經化學過程轉化為某種氣體成分,如大氣中一氧化碳被氧化成二氧化碳,對于二氧化碳來說也叫源。溫室氣體的匯則是指一種溫室氣體移出大氣,到達地面或逃逸到外部空間(如大氣二氧化碳被地表植物光合作用吸收),或者是溫室氣體在大氣中經化學過程轉化,成為其它物質成分,如一氧化二氮在大氣中發生光化學反應而轉化NOx,對一氧化二氮就構成了匯。大氣溫室氣體的源有自然源和人為源之分。目前大氣溫室氣體濃度逐漸上升的主要因素是,人為活動引起的人為源的增加。 禸*嫆唻@洎:狆國湠棑倣茭昜蛧 τāńpāīfāńɡ.cōm
目前很多人對于碳匯交易的概念認識不清,往往誤將碳匯交易等同于碳交易。這是很大的誤區。實際上這兩項活動的目的都是為了減少大氣中的溫室氣體,但存在著根本的不同。這要從減少溫室氣體的兩個途徑說起。要控制及減少大氣中溫室氣體的存量,主要有兩種途徑:一是減少排放,如工業減排;二是吸收現有的二氧化碳存量,如植樹造林,既增加碳匯。后者可稱為開源,前者是節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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碳交易及碳匯交易都是基于《聯合國氣候變化框架公約》及《京都議定書》對各國分配二氧化碳排放指標的規定,創設出來的一種虛擬交易。因為發展工業而制造了大量的溫室氣體的發達國家,在無法通過技術革新降低溫室氣體排放量達到《聯合國氣候變化框架公約》及《京都議定書》對該國家規定的碳排放標準的時候,可以采用兩種方法。一是通過購買其他國家的碳排放指標,從而形成二氧化碳排放權的交易,簡稱“碳交易”。二是采用在發展中國家投資造林,以增加碳匯,抵消碳排放,從而降低發達國家本身總的碳排量的目標,這就是所謂的 “碳匯交易”。碳交易和碳匯交易都是通過市場機制實現森林生態價值補償的一種有效途徑。
碳匯交易機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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實施造林和森林經營管理等林業碳匯項目,增加森林碳匯量是世界公認的經濟而有效的緩解大氣中二氧化碳上升過快的辦法。研究顯示,林木每生長1立方米蓄積量,平均吸收1.83噸二氧化碳,放出1.62噸氧氣。成熟森林的土壤有機碳持續增加,具有較大的碳匯功能。聯合國政府間氣候變化專門委員會在其評估報告中指出,林業具有多種效益,兼具減緩和適應氣候變化雙重功能,是未來30~50年增加碳匯、減少排放成本較低、經濟可行的重要措施。CDM下的造林再造林碳匯項目,是《京都議定書》框架下發達國家和發展中國家之間在林業領域內的唯一合作機制,是指通過森林固碳作用來充抵減排二氧化碳量的義務,通過市場實現森林生態效益價值的補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