進入9月,中國碳交易試點進展加速。按照國家發改委的工作計劃,2013年將在七省市北京市、天津市、上海市、重慶市、廣東省、湖北省、深圳市啟動碳交易試點,廣東于9月11日舉行了碳排放交易試點啟動儀式。本文著重對廣東碳交易市場建立中的一些問題進行討論。 本`文@內/容/來/自:中-國^碳-排-放^*交*易^網-tan pai fang. com
在2012年年底《京都議定書》即將到期之際,中國以廣東省為代表的7省市紛紛啟動碳排放交易試點,有力證明了中國作為發展中國家,在緩解全球氣候問題中積極的、負責任的態度。
《廣東省碳排放權交易試點工作實施方案》(以下簡稱《方案》)將試點分三階段完成,第一期(2012年~2015年)為試點試驗期,第二期(2016年~2020年)為試驗完善期,第三期(2020年后)為成熟運行期。應該說碳排放權交易市場被賦予了以最小減排成本實現環境政策的目標。那么怎樣的碳排放權交易市場才能稱之為成熟的市場?筆者認為可以從市場的構成要素交易主體、交易對象、交易價格、交易制度這四個方面進行判斷。 夲呅內傛萊源?。骇鎲┨?排*放^鮫*易-網 τā ńpāīfāńɡ.cōm
誰來參與交易?
交易主體的選擇標準,筆者認為主要有三個:一是全國碳減排目標和廣東省碳減排目標。全國的減排目標是到2020年單位GDP的碳排放強度比2005年下降40%到45%,具體分解到廣東省是到“十二五”末,碳強度下降19.5%;二是經濟發展對行業的依存度;三是企業的碳排放強度。廣東省要在2015年前完成上述減排目標,減排任務必須分配給煤炭、石油等化石燃料使用多、碳排放強度大的企業,如電力、水泥、鋼鐵、交通、建筑等。但這類企業一般又屬于基礎性行業,經濟發展對其依存度較高。因此,在試點階段將這類企業列入碳排放權市場主體,并按照依存度區分為控排企業和碳排放信息報告企業,以市場化方式靈活減排,先易后難推行是理智的、成熟的選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