制度必須公開公正透明
南方日報:在機制設計中,如何增強碳交易活動的透明性和公正性? 本+文內.容.來.自:中`國`碳`排*放*交*易^網 ta np ai fan g.com
課題組:碳交易作為靈活的市場機制,必須遵循公正、公開、透明的市場原則。這就是要求再選擇碳排放管理對象、設定排放上限和制定分配標準時,必須多角度考慮問題,以公開透明的運行方式來最大限度地保證加入碳交易體系的企業受到公正的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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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建立分配標準為例,由于企業歷史碳排放水平是已經發生的客觀事實,也是可測量的,因此,以企業歷史碳排放水平為基礎,考慮企業所屬行業的特點和減排潛力,制定碳排放權配額分配標準,是較為公平的分配方式。據易碳家了解到,這主要是基于以下兩點考慮:第一,“企業歷史碳排放水平”是已經發生的客觀事實,以此為基礎進行的分配最大限度的保證了分配標準的客觀性;第二,不同行業存在生產工藝、原材料性質的特殊性,根據行業特點分別估算減排潛力,以此為依據規定不同的減排率,也反映出分配標準的客觀公正性。在分配辦法的制作過程中,多次向企業征求意見,磋商討論,公布分配標準和分配結果,也可以保證分配標準的透明性。在碳排放管理與交易體系運行過程中,主要采取電子信息化手段進行管理,可以在一定程度上避免人為操控帶來的誤差和權力尋租等問題,也有助于確保數據的可靠、安全性。更重要的是,電子信息化管理有助于企業、核證機構和監管者開展自查工作。此外,政府通過電子信息公告形式,將接受碳排放管理企業的履約情況進行定期公示,可以發揮輿論監督作用,進一步保證了碳交易活動的透明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