很多國家和地區目前已將碳交易作為應對全球氣候變化的重要政策工具之一,紛紛建立自身的碳交易體系。 本+文+內/容/來/自:中-國-碳-排-放(交—易^網-tan pai fang . com
2011年10月29日,國家發改委正式下發《關于開展碳排放權交易試點工作的通知》(以下簡稱《通知》),批準率先在北京、天津、上海、重慶、湖北、廣東、深圳“兩省五市”開展碳排放權交易試點工作,標志著我國碳交易從規劃走向實踐。目前,7個試點已先后啟動運行,全國統一的碳市場建設工作亦正在推進過程中。 本+文內.容.來.自:中`國`碳`排*放*交*易^網 ta np ai fan g.com
我國碳交易存在的主要問題
從“兩省五市”的試點情況看,我國碳交易存在試點工作準備不夠充分、法律約束力較弱、企業認可度較差、數據基礎差、碳市場透明度較差、市場監管標準不一、市場流動性較差等諸多問題。 本*文@內-容-來-自;中_國_碳^排-放*交-易^網 t an pa i fa ng . c om
一是試點工作啟動倉促,準備不夠充分。大部分試點為了滿足試點工作部署的安排,均趕在2013年底啟動了市場交易,最晚也不超過2014年上半年。實際上,除個別試點外,大部分試點的啟動均較為倉促,準備工作并不完全充分,政策設計、能力建設等基礎工作不夠完善。碳交易制度是一項非常復雜的政策體系,國外碳市場從醞釀到最終出臺都要經過數年的計劃和長時間的討論,而我國試點在2011年底開始部署、2012年開始開展工作、2013年啟動市場,每年均為一個大臺階?;A工作不夠扎實,其影響可能會在未來試點工作進一步深入之后逐漸顯露出來。 本@文$內.容.來.自:中`國`碳`排*放^交*易^網 t a np ai fan g.c om
二是大部分碳排放權交易試點的法律約束力較弱。碳交易政策得以實施的基礎是必須要有強制法律約束力的保障,即排放單位只能在配額許可的范圍內(免費分配獲得或市場交易購得)來排放二氧化碳(有的也包括其它溫室氣體),超出部分將會受到法律的懲罰。如果沒有法律約束,或者說懲罰的力度較弱,碳交易的政策效果也難以得到完全的保障。目前試點中,只有深圳通過了地方人大立法,北京通過了人大決定,對排放單位的約束力相對較強。其它試點基本以政府令的規章進行規制,懲罰力度受到局限,因此法律約束力較弱。個別試點甚至只以紅頭文件為依據。 本文@內/容/來/自:中-國-碳^排-放-交易&*網-tan pai fang . com
三是企業認可度較差,接受政策需要一定的時間。碳交易從全球來說都是一個新生事物,對國內企業來說,試點工作的開展是第一次接觸碳交易。由于試點工作推進速度過快,且利益相關方協商工作較為欠缺,一些企業在還未完全理解此政策的意義和目的,且不了解如何開展具體工作的情況下,就被納入其中并被要求履行控制排放的義務。因此,企業不可避免地存在一定的排斥情緒,不僅體現在參與碳市場交易不夠活躍,甚至還有一些企業對碳排放報告核查工作的配合不夠積極。 本*文`內/容/來/自:中-國-碳^排-放“交|易^網-tan pai fang . c o 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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