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的紐約氣候峰會提出中國人均碳排放首次超過歐盟。按照國際環保組織“全球碳計劃”的估計,中國2013年的人均排放二氧化碳7.2噸,超過歐盟的6.8噸。而按照總量計算,目前中國的碳排放總量已經超過歐盟和美國的總和,中國的碳排放占全球總排放的28%,而美國和歐洲分別為14%和10%。因此,如何通過市場機制減少碳排放,是政府應對氣候變化的重要方面。 本`文內.容.來.自:中`國`碳`排*放*交*易^網 t a npai fan g.com
2011年11月,國家發改委批準北京、天津、上海、重慶、湖北、廣東、深圳“兩省五市”7個試點開展碳排放權交易試點。目前7地碳排放權交易所均已運行,但是,截至2014年8月,7試點累計僅成交了二氧化碳排放量1100萬噸,成交金額4.5億元,不僅量小而且履約的情況不是很好。試點增強了試點地區排放單位的節能意識,同時也暴露了試點中存在的許多問題。 禸*嫆唻@洎:狆國湠棑倣茭昜蛧 τāńpāīfāńɡ.cōm
首先,碳交易缺乏成熟的法律支撐,試點地區各自為政,約束力較弱。不具備有法可依的碳排放控制制度,僅強制企業參與,無法形成真正的交易市場。此外,還需要通過立法建立統一的碳排放管理標準,糾正各地區在試點中的企業范圍、碳排放的核算體系以及碳排放權交易所發展等差異,擴大碳排放市場范圍。
其次,碳交易缺乏透明的市場信息,導致不確定性較大,也限制了市場交易。透明的碳排放信息是碳交易的基礎,目前在碳排放信息的披露和履約上,市場開放的信息嚴重不足。一方面,碳排放的統計核算體系還不夠完善;另一方面,企業沒有動力去報告這些數據。不透明直接限制了投資者進入碳排放交易,限制了市場規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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從現狀看來,中國碳排放交易市場發展問題比較多,短期收效不大。那么碳稅是否可以更有效些? 本+文+內.容.來.自:中`國`碳`排*放*交*易^網 t a np ai fan g.com
碳稅與碳排放交易機制作為減排的主要經濟手段,兩者的理論基礎不同,作用的方式不同,減排的效果不同,對社會經濟的影響也不同。碳稅一方面提高化石燃料的成本,減少化石燃料的消耗和減少溫室氣體排放;另一方面可以使得清潔能源與價格相對低廉的化石燃料相比,更具成本競爭力,進而推動清潔能源的推廣。所以,碳稅和碳交易都能夠促進節能減排和能源結構向清潔能源傾斜,但都有相應的經濟和社會成本,以及存在成本分攤問題。因此,碳稅和碳交易的選擇或組合需要從四個方面,即環境成效、成本效益、分配效果(公平性)和體制上的可行性進行考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