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國際環保組織“全球碳計劃”估計,中國去年人均排放二氧化碳量位居全球之首,這樣的“第一”警示中國強化
節能減排已時不我待。巨額
碳排放所帶來的環境污染等是粗放式經濟增長的健康赤字,中國不僅是最直接受損者,且環境污染已抬高中國經濟運營成本,牽制經濟內生增長潛力。
為此,中國需在節能減排等方面形成切實的自我壓力和自我減排意識。中國近年加大了節能減排的實施力度,近期已出臺《國家應對氣候變化規則》,以確保2020年碳排放強度比2005年下降40%~45%。不過,現行節能減排和環保等力度尚不能有效緩解環境壓力或改善環境的訴求。
如何有效緩解?首先理念上要明晰,GDP增長不是單純做經濟加法的唯一途徑,在環境污染等方面做減法實際也是對塑造經濟內生增長潛力,為經濟增長做貢獻。如真正有效貫徹應對氣候是中國可持續發展的內在要求,需加大節能減排力度,制定碳排放量存量絕對值的減排任務,而不單是在碳排放強度上進行努力。畢竟,若中國經濟今后在新常態下依然保持5%左右增速,那么碳排放強度上的下降實質是碳排放速率的下降,但非碳排放總量的絕對值下降,即碳排放增量不會如過去那么快,而碳排放總量還將繼續增加。
顯然,就目前而言,中國當前的環境可承載能力,可能已難以承載多少碳排放量絕對值的增加。因此當前中國確實需要從碳排放絕對值增長方面制定一個確定的減排目標。而要實行碳排放絕對值的逐年下降目標,除通過淘汰落后產能等行政強制手段外,更主要還是要發揮市場機制的作用,即提高企業等的碳排放成本硬約束,這方面最有效的辦法就是推進碳排放交易市場建設。
當前碳排放交易市場的先行者是歐盟國家,中國目前也在
北京、上海、天津、深圳等地進行地區性碳排放交易市場建設。不過,不論是歐盟,還是國內
試點的區域性碳排放交易市場,都面臨著交投不活躍和市場扭曲等問題。
目前國內外碳排放交易市場主要采取單一交易品種的模型,不利于市場自發激勵相容機制的培育。以國內試點的碳排放市場為例,許多地方都出臺政策制定了碳排放總量指標,并根據歷史排放模型或基準模型,向轄區內企業分配了基礎排放指標等,然后轄區內企業因節能減排而節約的碳排放權和因其他原因剩余的碳排放權,可以拿到碳排放市場出售,而那些初始排放指標不夠用的企業則可以通過碳排放市場購買碳排放權。理論上講,這樣構建的碳排放市場,類似于價高者得的英國式
拍賣,可以起到激勵企業節能減排,并有助于控制一國或地區的碳排放總量。
不過,實際情況可能比理論更復雜。一則這樣的市場機制設計無法剔除惡意攪局者給市場帶來的扭曲影響。即正常情況下,受節能減排的成本壓力,
碳交易市場的排放權在供給上是有限的,而在需求上,理性的企業不會為增加碳排放而進行購買。這預示著,若市場出現一個環境和
價格不敏感的購買者,
據易碳家了解到,購買大部分和全部市場交易的碳排放權,那么碳交易市場將起不到激勵減排、懲罰多排放的效用,因為此時的碳排放權之價格,不可能會達到理性的碳排放購買與上馬節能設備的單位邊際定價值,尤其是在當前經濟減速,國內投資的邊際收益率遞減,有效需求不足等因素下,碳排放權的價格很難反映其自身的稀缺性,這方面歐洲碳排放權交易市場交投不活躍現象已獲得了一定的印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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