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次,截至今年6月29日,7個試點省市已經全部啟動碳交易,但累計交易額僅3.38億元。不僅整體交易額小,而且有的試點地區交易所從來沒有成交過。這種現象亟待解決,要讓市場交易者自愿積極參與,真正有利可圖。
再次,有的試點地區推行排放限額通過
拍賣有償獲取,但是絕大部分的
拍賣都是以底價成交,有“作秀”之嫌。今后需要由市場決定拍賣
價格,并把拍賣收益用于減少溫室氣體排放。
最后,目前試點地區交易價格差異巨大,均價從20元到80元不等。這種巨大價差對今后建立全國范圍的碳交易市場非常不利。價格波動是市場的常態,但是價格過度波動將給市場交易者帶來巨大風險。這就需要建立由市場合理確定價格、政府調控價格的機制。
總之,我國要用市場之手撬動碳交易市場,用好碳交易市場這種“大膽措施”,既使市場在資源配置中起到決定性作用,又能更好發揮政府作用,使之成為一種符合生態文明要求的社會主義市場經濟機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