區域碳交易管理與監督 本+文+內/容/來/自:中-國-碳-排-放(交—易^網-tan pai fang . com
標準制定。主要包括:1、生產標準。森林碳匯造林技術規定參照《中國綠色碳基金碳匯項目造林技術暫行規定》的相關要求,包括項目地點選擇、種苗準備以及檢查驗收等。2、交易標準。確定交易范圍 和交易尺度,規定方法學以及各個行業交易標準,明確審核機構監測權限,以及規定減排的中間商和投資人的權利義務。3、計量標準。碳源計量方法以IPCC計量方法為依據并進行適當簡化,以能源消 耗為依據計算碳排放量,后續逐步開展工業、農業、林業和其它土地以及廢棄物等部門碳計量。碳匯計量以《中國綠色碳基金造林項目碳匯計量與監測指南》為依據,結合實測調研,通過對主要造林樹 種碳匯能力數據的統計分析確定參數,以參數估算法計量碳匯。為避免計量成本增加,結合區域碳交易實際進行碳計量。 夲呅內傛萊源?。骇鎲┨?排*放^鮫*易-網 τā ńpāīfāńɡ.cōm
市場管理。通過制定市場交易規則規范市場管理,基本規則包括:市場主體參與;政府部門發放和公布批文;能夠帶來真實的、可測量的、長期的溫室氣體減排效益;必須具有額外性(“額外性”是指 在沒有該項目活動的情況下不會發生)。 本`文@內-容-來-自;中_國_碳排0放_交-易=網 t an pa ifa ng . c om
認證管理。建議由區域碳交易管理機構作為授權的審批機構。經該審批機構審批后資質合格的主體、產品、數量及價格,方可進行交易。成立相應的具有計量監測資質的專業技術機構或單位對碳源和碳 匯進行計量監測。
核證管理。對進入交易的碳匯量和排碳量實施核證。產品核證應該由交易主體、認證單位之外的第三方核證機構來完成。建議由科技部門牽頭,質檢局、高等院校等參與建立核證機構,經授權依據法規 對交易產品、實施周期、碳匯量和排碳量進行核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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監督管理。交易所嚴格監督碳交易的執行,并收取一定的交易管理費;委托代理方亦收取一定比例的代理及管理費。政府相關部門根據各自職能分工協助對交易過程進行監督和檢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