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碳交易體系建設初期,只覆蓋二氧化碳、覆蓋直接排放和間接排放、覆蓋“高大上”企業
三個覆蓋
在碳交易體系建設初期,只覆蓋二氧化碳、覆蓋直接排放和間接排放、覆蓋“高大上”企業。
覆蓋二氧化碳是由于我國溫室氣體排放數據基礎薄弱,而二氧化碳排放在溫室氣體中占到70%以上,國外大多數碳交易市場建設初期也僅覆蓋二氧化碳。因此,為了抓住主要矛盾盡快啟動我國碳交易市場,在碳交易市場建設初期只需要覆蓋二氧化碳即可。
覆蓋直接排放和間接排放是我國與其他國家和地區碳交易市場的一個重要區別。受目前中國電價形成機制制約,價格成本很難向下游傳導,納入間接排放后工業用戶也將為其電力消費支付間接排放成本,有助于電力消費側的減排。因此,納入間接排放是在中國現有電力體制下,電力市場不完全的折中方案。另外,有關學者的研究發現,我國一些省市的間接排放達到了其總排放的80%。
覆蓋“高、大、上”企業就是指覆蓋企業要抓大放小,因為大部分高排放企業都是上游行業中的大型企業,為了在碳交易市場建設中降低管理成本,以最小的社會支出實現碳交易市場的最大社會收益,在初期階段只需要覆蓋“高、大、上”企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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