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前期準備
成立審計領導小組和工作小組,明確人員分工,明確能源審計工作的目標與具體內容,編制審計任務建議書。審計工作小組人員由參與審計單位和企業共同組成,并實施小組人員具體分工負責。
2.現場初步調查
通過集團管理機構相關部門的介紹,初步了解企業能源管理系統、能源計量系統、能源購銷系統、能源轉換輸送和利用系統、主要生產系統的基本情況。
3.編制審計技術方案
根據考察的情況,編寫審計技術方案,方案包括劃分系統確定調查數據的種類,制定設備和裝置的測試方案。
4.收集有關數據和資料
對審計企業相關人員進行集中培訓,分配數據收集工作,主要收集能源管理資料、能源統計表、各分系統和主要耗能設備的數據資料、生產數據資料、技改項目等有關數據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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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現場調查分析
通過對集團具有代表性的企業的檢查、盤點、查賬等方法、手段核算分析收集的各種數據,必要時與企業共同重新核對。
6.現場測試
根據需要選擇必要的企業及相關設備和裝置進行現場測試。
7.系統分析評價
依據調查核實后的數據資料,經過整理計算得出各種能耗性能指標,并對照有關標準和規定進行分析評價,并指出企業能源利用水平與先進水平的差距和造成的原因,提出可行的改造措施。
8.編寫能源審計報告
依據調查核實后的數據資料,經過整理計算得出各種能耗性能指標,并對照有關標準和規定進行分析評價,指出企業能源利用水平與先進水平的差距和造成的原因,得出能源審計結論,提出可行的改進措施和建議,本文內容來源于中國碳排放交易網tanpaifang.com,轉載須加網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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