影子價格理論來源于線性規劃問題的研究,是荷蘭經濟學家詹恩·丁伯根在20世紀30年代末首次提出來的。在當前倡導低碳可持續發展的形勢下,碳排放權是一種稀缺資源,可以將碳排放權的影子價格定義為:某一國家或地區或企業在碳排放交易中對其最優利用前提下的價格估計??梢岳糜白觾r格理論建立估價模型來確定碳排放權的價值。 本*文@內-容-來-自;中_國_碳^排-放*交-易^網 t an pa i fa ng . c om
為了構建碳排放權的影子價格模型首先明確兩條假設條件,即假設條件一:由于減排目標等因素的約束,確定當年地區碳排放總量為X,地區內二氧化碳等溫室氣體排放企業一共有N家,各企業二氧化碳排放權的初始配額為Xi(i=1,2,3…N);假設條件二:這N家二氧化碳等溫室氣體排放企業單位生產規模的平均利潤為,每年產值分別為Yi(i=1,2,3…N)。一般來說,在一定時期內、一定的生產技術條件下單位生產規模與化石燃料使用數量成正比,故可以假設其生產規模與二氧化碳排放量也成正比,設平均比例系數為r,排放企業的二氧化碳排放量為Qi=Yi×r。 本`文內.容.來.自:中`國`碳`排*放*交*易^網 t a npai fan g.com
進行碳排放權交易是為了通過增加碳排放成本提高減排意識,減少碳排放。企業進行生產經營活動是為了追求利潤最大化,在碳交易的初始配置中,政府與企業的立場并不是相互矛盾的,政府是希望企業在自身發展的同時注意減少碳排放。 本`文內.容.來.自:中`國`碳`排*放*交*易^網 t a npai fan g.com
該乘數即為單位碳排放權的影子價格,表示在二氧化碳排放總量控制下實現其最優利用的單位碳排放權估價。從上述模型中可以看出,碳排放權的初始價值與企業單位生產規模的平均利潤()成正比,與企業單位產值的平均二氧化碳排放比例系數(r)成反比。運用影子價格模型確定碳排放權的價值時,由于各個地區的統計指標數據會有不同,故在實務操作中可以用相近指標數據進行替代。上述定價模型有利于碳排放權交易制度的建立與發展,適用于我國目前企業整體生產水平不高且碳排放量較大的現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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