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國初步建立促進環保和節能減排稅收體制,這些稅收政策按照調節的方向分為鼓勵類和限制類兩類措施。鼓勵類的稅收政策主要是支持可再生能源開發利用、促進能源節約、鼓勵資源綜合利用、加強環境保護等。限制類的稅收政策主要體現在將開采、消耗不可再生能源資源納入稅收調控范圍以及對高能耗、高污染產品生產提高稅負等方面。
環境保護部環境規劃院公共財政與投資咨詢部副主任逯元堂預計,“十二五”期間,中國環保投資將有三大階段性特征:一是污染治理設施的大規模建設階段;二是以解決突出環境問題為主的階段;三是以規模型、而非效益型為主的污染治理投資階段。
一、我國現行鼓勵類的稅收政策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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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ㄒ唬┲С挚稍偕茉撮_發利用1.對風力發電、垃圾發電、部分水力發電、小水電和燃料乙醇實行增值稅、消費稅優惠政策。
對2008年1月1日以后經批準的,符合《公共基礎設施項目企業所得稅優惠目錄》條件的水力發電新建項目、核電站新建項目、風力發電新建項目、海洋能發電新建項目、太陽能發電新建項目、地熱發電新建項目等公共設施項目,自項目取得第一筆生產經營收入所屬納稅年度起,給予“三免三減半”的企業所得稅優惠政策。
?。ǘ┐龠M能源節約和降低排放
1.對企業從事符合條件的環境保護、節能節水項目的所得,自項目取得第一筆生產經營收入所屬納稅年度起,第一年至第三年免征企業所得稅,第四年至第六年減半征收企業所得稅。財政部會同國家稅務總局、國家發展改革委印發了《關于公布環境保護節能節水項目企業所得稅優惠目錄(試行)的通知》,對享受稅收優惠政策的環境保護、節能節水項目應符合的條件進行了明確。 禸*嫆唻@洎:狆國湠棑倣茭昜蛧 τāńpāīfāńɡ.cōm
2.對企業購置并實際使用列入《環境保護專用設備企業所得稅優惠目錄》和《節能節水專用設備企業所得稅優惠目錄》范圍內的環境保護和節能節水專用設備,可以按專用設備投資額的10%抵免當年企業所得稅應納稅額,企業當年應納稅額不足抵免的,可以向以后年度結轉,但結轉期不得超過5個納稅年度。
3.對部分新型墻體材料產品實行增值稅即征即退50%政策。
4.降低小排量乘用車的消費稅稅率,從2008年9月起,排氣量在1.0升(含1.0升)以下的乘用車,稅率由3%下調至1%。
5.對2010年1月1日至12月31日購置1.6升及以下排量乘用車減按7.5%征收車輛購置稅。
6.對東北地區低豐度油田和衰竭期礦山在不超過30%的幅度內降低資源稅適用稅額標準等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