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決問題的簡單辦法:限制老項目的碳信用
大多數CDM項目都是老項目。投資這些項目的決定是多年前做出的,有時甚至都超過了十年。在此期間,市場上累積了大量供應過剩的碳信用。如果規定碳信用只能來自于新項目,則會大大降低航空業依賴低劣碳信用的風險,并有助于支持航空業新的氣候行動。例如,研究發現絕大多數CDM項目都是在2013年之前開始的,若規定項目的開始時間需為2013年以后,那么碳信用的供應就會急劇減少到1.2億噸,這將無法滿足CORSIA的需求,從而激勵實施新項目,最終有利于氣候。
總之,為實現《巴黎協定》的目標,航空業不能始終依賴其他部門的碳信用來抵消排放。在航空旅行最大限度地轉向低排放運輸方式(如鐵路)的同時,航空公司應加大對可持續替代燃料的投資,同時提高飛行效率。通過給航空溫室氣體排放定價以減少其對氣候的影響,將有助于上述投資資金的籌集。建立健全CORSIA碳信用質量標準,包括項目開工時間需為2020年后的年限要求以及避免雙重計算減排的措施,是抵消不斷增長的航空業
碳排放的重要手段。對于氣候政策的制定者而言,應時刻牢記航空脫碳的大局觀,并將重點放在盡快實現行業減排的途徑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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