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特色碳交易體系
然而,由于歐盟已經進入后工業化階段,碳排放總量已經達到峰值,經濟增長相對平穩,形成了以服務業為主導的產業結構,制造業在經濟中的占比很低,大量低端生產環節早已外移,這與目前中國經濟仍然保持高速增長、產業結構和碳排放價格均處于快速變化的狀況明顯不同。 本*文`內/容/來/自:中-國-碳^排-放“交|易^網-tan pai fang . c o m
因此,歐洲碳交易體系基于祖父制的碳配額分配方法顯然無法完全適應中國及深圳碳排放的現實狀況。需要在借鑒國外經驗的基礎上,構建符合中國國情的碳排放權交易制度和交易體系。 本文`內-容-來-自;中_國_碳_交^易=網 tan pa i fa ng . c om
“深圳碳排放交易體系設計面臨著一個深刻的矛盾,即直接碳排放比例低、碳排放源分散與碳排放權交易規模性要求之間的矛盾。”參與深圳碳交易體系設計研究工作的北大深圳研究生院環境與能源學院博士蔣晶晶認為。她表示,深圳長期堅持綠色低碳發展,嚴格限制高耗能、高污染產業,形成了以加工制造業為主體的較典型的輕型工業結構特征,由此決定了深圳直接碳排放源呈現少而分散的特征。
然而,碳排放交易又需要發揮對降低碳排放總量的引導作用,“因此制造業的配額分配是深圳碳配額分配機制設計的難點。”蔣晶晶說。
相關研究顯示,雖然深圳制造業碳排放占比呈下降趨勢,但基準情景下2015年制造業碳排放占比仍然維持在高位,因此,深圳市發改委提出進一步加大制造業的減排力度,以年均碳排放下降5.6%為目標,推動制造業盡快達到排放峰值。 夲呅內傛萊源亍:ф啯碳*排*放^鮫*易-網 τā ńpāīfāńɡ.cōm
與此同時,在基準情景下,深圳交通、服務業和居民碳排放量及其占比也在持續快速增長。如何盡早采取措施遏制其增長勢頭,成為深圳碳排放交易體系的重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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