資源環境領域市場化改革再推進一步。
9月4日,國務院印發《關于進一步推進排污權有償使用和交易
試點工作的指導意見》,提出到2015年的
試點地區全面完成現有排污單位的排污權核定。而距此5天前舉行的“2014年中國低碳發展戰略高級別研討會”上,國家發改委應對氣候變化司副司長孫翠華透露,全國統一
碳市場計劃于2016年運行。
此前國務院公布了關于《中華人民共和國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第十二個五年規劃綱要》(以下簡稱“《綱要》”)實施中期評估報告,在24個主要指標中,僅有4項指標未能完成,且全部集中在
節能減排領域。
環境保護部總量司副司長黃小贈表示,市場化的產權交易已經成為國際節能減排的主流方式,發揮市場的決定性作用,倒逼企業節能減排,倒逼產業結構調整,倒逼企業結構升級。
“在7個省市進行試點,就是看哪種交易模式在中國更能有效實行。”清華大學
低碳經濟研究院院長、國家氣候變化
專家委員會副主任何建坤在接受《中國經營報》記者采訪時表示,其中最值得關注的即是,配額如何發放才算合理、公平。”
交易配額分配成焦點
據孫翠華在“2014年中國低碳發展戰略高級別研討會”上稱,由發改委牽頭的《中國
碳排放權交易管理辦法》草案已經制定完成,明確了全國
碳排放交易的頂層設計,其中制定出了排放配額總量、分配制度、交易登記注冊系統、市場監管和調節機制等。
據了解,發改委在排放總量和可排放配額上,正在進行數據摸底,后續將在全國范圍內出臺重點行業企業溫室企業核算與報告指南,摸清企業碳排放情況,為全國市場在配額總量統計進行鋪路。
孫翠華透露,《中國碳排放權交易管理辦法》計劃在11月上報國務院和中央改革領導小組,預計到2016年,全國統一的碳市場將有望建成運行。
自《京都議定書》第一期承諾在2012年年底到期之后,中國不承擔減排義務的局面一去不復返。期間,中國的
碳交易市場也發生著一輪巨變——由此前主要作為出售方參與的
CDM(清潔發展機制),被以企業為主的多主體碳排放權交易取代。這成為推進碳市場建設的重要理由。
2013年以來,中國先后在深圳、上海、
北京、廣東、天津、湖北、重慶七省市實施碳排放交易試點。隨著試點的全面上線,全國統一碳交易市場的建設正在提速中。
不過在記者的采訪中,多位業內人士直言,建設全國統一的碳市場仍然存在諸多難題。
“其實說到底,主要就是配額怎么分配的問題。”廣州綠石
碳資產管理有限公司一位業務總監告訴記者,碳排放交易權分配相當于股票的一級市場。一級市場如果都不合理,二級交易市場必然難發揮其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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