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過十年的強勁增長,韓國經濟開始向低碳和可持續發展轉型。能源安全、資源效率和氣候變化逐漸成為韓國政府關心的重大問題。2010年1月,韓國政府向聯合國提交了減排目標——到2020年,韓國溫室氣體排放量比‘基準情景’減少30%;4月,韓國政府頒布《低碳綠色增長基本法》;6月,韓國成立溫室氣體清單與研究中心(GIR),負責編制覆蓋超過全國總排放量60%的國家溫室氣體排放清單。
2011年3月,韓國頒布了溫室氣體與能源目標管理體系(TMS)并由GIR管理實施。TMS規定,年排放量超過2萬噸二氧化碳當量或年耗能在90萬億焦以上的單一企業、年排放量超過87.5萬噸二氧化碳當量或年耗能在350萬億焦以上的企業集團將被強制納入管理體系。 內.容.來.自:中`國`碳#排*放*交*易^網 t a np ai f an g.com
2011年11月13日,國會審議通過了溫室氣體排放配額分配與交易實施法案。該法案規定了韓國排放交易體系的規則框架及管理結構,并計劃于2015年1月1日啟動實施。在TMS基礎上,許多政府部門參與了排放交易體系機制的設計和實施。韓國環境部還成立了特別工作組負責協調管理排放交易體系的立法設計,包括監管和報告程序、設定總量與配額分配框架、建立交易平臺和市場運作相關的法律法規等。 內.容.來.自:中`國*碳-排*放*交*易^網 t a npai fa ng.com
韓國排放交易體系的設計
2012年11月頒布的韓國排放交易體系設計草案主要內容如下:
覆蓋范圍。管制氣體范圍為《京都議定書》中規定的6種溫室氣體;管制對象為年排放量超過2.5萬噸二氧化碳當量的單一企業、超過12.5萬噸二氧化碳當量的企業集團及所有自愿加入到排放交易體系中來的企業;排放源則包括直接和間接排放。 禸*嫆唻@洎:狆國湠棑倣茭昜蛧 τāńpāīfāńɡ.cōm
履約期。韓國排放交易體系將于2015年1月1日開始實施,分為2015-2017年;2018-2020年及2013-2015年三個履約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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配額分配。配額分配計劃最晚會在履約期開始前6個月確定,免費配額最晚則在每個履約年開始前2個月分配給履約企業。雖然,目前已確定第一履約期配額將100%免費發放;第二履約期97%的配額將用于免費發放;而第三履約期免費發放的配額額度將小于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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