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于2013年11月26日正式啟動碳排放權交易,以上海環境能源交易所為交易平臺,交易品種為碳配額(SHEA)和CCER。
上海市規定的控排范圍包括:鋼鐵、石化、化工、有色、電力、建材、紡織、造紙、橡膠、化纖等年碳排放量兩萬噸及以上及航空、港口、機場、鐵路、商業、賓館、金融等非工業行業年碳排放量一萬噸及以上的企業。上海采取歷史排放法和基準線法開展2013年至2015年碳排放配額分配;基于2009年-2011年試點企業二氧化碳排放水平,按各行業配額分配方法,一次性分配試點企業2013年-2015年各年度碳排放配額;對部分有條件的行業,按行業基準線法則進行配額分配。試點期間,碳排放初始配額實行免費發放;并適時推行拍賣等有償方式。 本+文+內/容/來/自:中-國-碳-排-放(交—易^網-tan pai fang . com
補充機制:
可將CCER用于配額清繳;使用比例最高不得超過該年度通過分配取得的配額量的5%。試點企業持有的未來各年度的配額不得低于其通過分配取得的對應年度配額量的50%,本市納入配額管理的單位在其排放邊界范圍內的CCER不得用于本市的配額清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