應對氣候變化問題的源起與本質
地球大氣層的溫室效應維護著人類及萬物賴以生存的各種復雜生態循環系統的微弱平衡,一旦這種平衡被打破,人類的生存與發展就會面臨嚴峻的威脅。自18世紀中期開始,人類大量消耗化石能源,向大氣中排放了上萬億噸二氧化碳等溫室氣體,使地球表面溫度發生了顯著變化。1972年,首屆聯合國人類環境
會議要求人們關注工業化過度排放的溫室氣體所產生的氣候變化問題。20世紀80年代后期,聯合國組織了聯合國政府間氣候變化專門委員會(IPCC)開始專門研究氣候變化問題,IPCC于1990年向聯合國提交的第一次評估報告明確指出,工業化以來,地球表面溫度的變化超過了歷史記錄自然變化的幅度,這種變化正在威脅著人類賴以生存的大氣、水循環系統,需要積極應對。工業化過程中排放的二氧化碳等溫室氣體是造成這種變化的主要原因,減排溫室氣體是延緩氣候變化的有效措施。為此,1992年聯合國環境與發展大會上達成的《聯合國氣候變化框架公約》(以下簡稱公約),要求締約方各國本著共同但有區別的責任原則(CBDR)和各自能力原則,努力控制溫室氣體排放。
經過多年的努力,2015年12月,公約締約方達成《巴黎協定》,提出在本世紀末將全球的溫升與工業化之前相比較控制在2攝氏度,并為控制在1.5攝氏度以內而努力。實現這一目標的措施就是在全球范圍內使人為活動排放的溫室氣體總量與大自然吸收總量相平衡,即
碳中和。
碳中和不是二氧化碳零排放,而是一個國家之內的凈零排放,即一個國家領域內的二氧化
碳排放與大自然所吸收的二氧化碳相平衡。其目的是維持大氣層中的溫室氣體濃度大致平衡穩定,不會導致地球表面溫度的大幅變化,防止氣候變化造成不可挽回的損害。
為了實現這一目標,公約秘書處要求,締約方各國在2020年底之前,都要向聯合國更新提高力度的2030年減排目標報告,提交面向本世紀中葉的國家低排放戰略。2020年9月22日,國家主席習近平在第七十五屆聯合國大會一般性辯論上發表重要講話時指出,中國將提高國家自主貢獻力度,采取更加有力的政策和措施,二氧化碳排放力爭于2030年前達到峰值,努力爭取2060年前實現碳中和。
早在氣候變化問題談判的初期,人們就敏銳地發現,氣候變化是一個環境問題,也是一個發展問題,歸根到底還是一個發展問題。筆者認為,氣候變化的本質是發展方式的轉型,即告別資源依賴,走向技術依賴。因為資源存在有無之分,隨著經濟社會發展規模的不斷擴大,資源變得稀缺,乃至枯竭,必然導致資源使用成本增加,經濟社會發展后勁不足,甚至國際紛爭。因此資源依賴型的發展模式不可持續。而技術推動型發展模式所依賴的是技術,技術是不斷進步的,而且可以產生疊加和累積效應,持續推動發展,使發展成本不斷下降,因此技術依賴的發展模式可以被學習、模仿、共享和可持續。在科學技術不斷進步的今天,技術與發展的關系更加密切。 禸嫆@唻洎:狆國湠棑倣茭昜蛧 τāńpāīfāńɡ.cō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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