降低綠色溢價的綜合治理方式
目前,中國、美國、歐盟等高排放的大型經濟體已經明確碳中和目標。就達峰到中和的時間跨度而言,我國只給自己預留了30年時間,歐盟是70年的時間,美國也有40余年的時間。相比之下,我國面臨的挑戰尤其巨大,需要審慎思考發展的路徑問題。
過去的路徑分析框架是基于碳的社會成本估算的成本-收益分析,現在是成本-有效性分析,即在給定目標下,如何以最低的社會成本有效實現目標。綠色溢價一詞由比爾·蓋茨在《怎樣避免氣候災難》一書中提出,它并非爭議碳危害的大小,而是關注如何促進人類經濟活動從化石能源轉換向
清潔能源。目前
清潔能源的成本高于化石能源,經濟主體由化石能源轉為選擇清潔能源的動力不足。因此,要推動碳中和,就要降低綠色溢價,主要路徑有三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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