限價+減少供給的價格雙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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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國內試點中,深圳《管理辦法》第一個提出了價格控制的詳細辦法??傮w來說是一個用固定價格限制最高價和用減少供給防止過低價的組合措施。
《管理辦法》第十八條規定:主管部門應當建立市場調節儲備配額制度。市場調節儲備配額以固定價格出售給控排單位,以增加市場供給、抑制價格快速上漲。市場調節儲備配額只能用于履行本單位的配額提交義務,不能用于市場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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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一規定類似于加州市場的“天花板”價設置,當市場價格過高時,政府能夠以較低價滿足企業履約需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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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外,第十九條則設置了配額回收機制:主管部門每年應當按照預先設定的規模和條件從市場回購配額,以減少市場供給、抑制價格劇烈下跌。通過配額價格保護機制回購的配額數量每年不得高于當年度有效配額數量的百分之十。 本*文@內-容-來-自;中_國_碳^排-放*交-易^網 t an pa i fa ng . c om
馬曉明解釋,市場調節的出發點是對價格進行控制。至于具體的出售固定價格和回購條件的制定,應該會參考市場上的價格和調控目標再決定。
“當然這是一個預留的機制,但不一定要完全使用,市場還是應該以市場自身調節為主,” 馬曉明說,“我們主要還是設定市場背景,比如配額發放多少、抵消品使用多少,從大方向上調節供給。” 本+文+內.容.來.自:中`國`碳`排*放*交*易^網 t a np ai fan g.com
在抵消制度方面,本次《管理辦法》的公布給出了備受關注的深圳市場CCER抵消比例:10%。 本@文$內.容.來.自:中`國`碳`排*放^交*易^網 t a np ai fan g.c om
在CCER項目范圍上,雖然此前通過的《深圳經濟特區碳排放管理若干規定》說明抵消減排量需經市政府碳排放權交易主管部門核查認可,但本次《管理辦法》中對CCER并沒有詳細限制,只是說明控排單位在本市碳排放量核查邊界范圍內產生的核證自愿減排量不得用于本市配額履約義務,用于防止雙重計算。 內.容.來.自:中`國`碳#排*放*交*易^網 t a np ai f an g.com
“當然價格調控是很復雜的,很多細節都需要進一步在市場中嘗試,但是整體思路是對的。”錢國強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