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方案設計。首先,根據閾值設定碳排放總量指標和強度指標的分區名稱,兩類指標的分區名稱均劃定為高區、中區、低區三個等級。其次,根據雙指標的閾值對八大綜合經濟區的碳減排類型分區進行命名。最終,通過雙指標的兩兩疊加,共形成9大碳減排類型分區的組合,其中,碳排放總量和碳強度指標所落區間一致的分區包括3個,即低排放低強度區、中排放中強度區和高排放高強度區;碳排放總量和碳強度指標所落區間不一致的分區包括6個,即低排放中強度區、低排放高強度區、中排放低強度區、中排放高強度區、高排放低強度區和高排放中強度區。
4.結果應用。根據以上得出的雙指標疊加碳減排類型分區方案操作細則,以1980年至2012年間(主要年份)我國30個行政單元的碳排放情形數據為基礎,對八大綜合經濟區進行了共計13年的減排類型分區。
——八大綜合經濟區的碳減排時空格局及演變規律
對八大綜合經濟區在1980年至2012年間(主要年份)的碳減排類型分區方案結果,可以發現如下規律:
第一,八大綜合經濟區的總體減排趨勢相似。其中,碳排放總量一般呈現低—中—高演進格局,碳強度則有反向趨勢,呈現高—中—低演進格局,說明我國在碳強度控制上已經取得初步成效,但還需加大力度推進總量減排。
第二,減排格局相對比較嚴峻的區域包括:北部沿海經濟區、大西北經濟區和黃河中游經濟區,其中黃河中游經濟區多年處于碳排放總量和碳強度雙高區。
第三,減排格局相對比較樂觀的區域包括:東部沿海經濟區和南部沿海經濟區。在多數年份,東部沿海經濟區的碳排放總量和碳強度一直沒有高區出現,南部沿海經濟區則大多位于碳排放總量和碳強度雙低區。
八大綜合經濟區碳減排政策建議
對于區域減排政策設計,我們要盡量避免所有區域通用同一類政策,而應充分考慮到各個區域的具體情形,以便于有針對性地制定和實施政策。按照區域協調發展的要求,考慮八大綜合經濟區所處的碳減排類型分區及區內的基本條件,結合2013年度國家發展改革委會同有關部門對全國31個省(區、市)節能和控制能源消費總量目標完成情況及措施落實情況的考核結果,本文提出針對八大綜合經濟區的差異化減排政策建議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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