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業碳管理新挑戰
氣候信息披露是企業可持續信息披露中的重點、難點,對企業碳管理能力提出挑戰,如對企業測量、統計、分析、規劃溫室氣體排放提出要求。
“企業首先需要去識別、測量氣候風險對其業務的潛在影響,在此基礎上明確企業轉型計劃、設立減碳目標。溫室氣體排放的測算和測量是企業制定轉型計劃、對外披露信息的基礎。”王曉書認為,企業在這方面的能力有待提高。
此外,MSCI統計發現,雖然中國企業對可持續信息披露的重視程度明顯提高,但在企業減碳目標的設置、量化目標的執行等信息披露上還有較大進步空間。
郭沛源認為,有意愿實施氣候信息披露的企業應當積極準備。《征求意見稿》與IFRS S2總體保持一致,有利于企業信息披露工作對標國際標準,尤其對于赴港上市的內地企業而言是利好,參照《征求意見稿》即可基本滿足港交所信息披露要求。根據港交所今年1月1日起生效的《ESG報告守則》,部分上市公司要在2026年強制披露范圍三排放數據,所有港股上市公司要求強制披露范圍一、二排放數據,而港交所的氣候披露規則對照IFRS S2設定,因此在港上市企業可以及早行動。對A股上市公司來說,《征求意見稿》可作為《上市公司可持續發展報告指引》“應對氣候變化”一節的有益補充,企業可自愿參考。
此外,郭沛源表示,企業應用準則須遵循由易及難、循序漸進的原則?!墩髑笠庖姼濉诽貏e強調,企業應當采用與其技能、能力和資源相稱的方法,避免企業負擔過重。如果企業沒有定量信息,可以先披露定性信息,條件具備后再披露定量信息。
馬駿建議,可以在自愿參與、
試點先行的原則下,鼓勵有條件的機構和地方盡早使用相關準則。對于具備一定基礎和能力的企業及地方,可鼓勵其積極探索開展
試點與信息披露工作,并逐步制定科學、可行的披露計劃,包括制定合理的時間表和實施路徑,穩妥有序推動相關工作開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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