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Z ETS于2008年開始實施,強制性的排放交易體系目前覆蓋了林業、固定式能源、工業生產和液化燃料等領域,占新西蘭總排放量的50%左右。NZ ETS的特點是不設置總量限制(No Cap),而且將土地利用行業(Land-use Sectors)排放納入交易體系,包括1990年之前曾是林地而之后被毀林的土地和來自農業用地的生物排放。NZ ETS于2008年將林業納入交易體系,2010年加入固定式能源、工業生產、液體化石燃料行業,2012年開始在全年的強制排放報告中涉及廢物、合成型溫室氣體和農業活動的內容,其中廢物和合成型溫室氣體活動自2013報告年度開始履行繳納義務。
在配額分配上,NZ ETS以免費分配為主,當年分配量基于前一年的排放量和產出數據確定。其中,農業行業在納入交易體系后,將獲得相當于2005年排放量90%的免費配額;合格的工業生產者也將獲得相同比例的免費配額,包括電力消耗的間接排放和來自固定式能源和非能源工業生產的直接排放;在免費分配期間出現的新排放源將無法獲得免費配額;停止交易的企業將不能繼續擁有任何免費配額;液化燃料和固定式能源行業(包括電力生產企業)以及垃圾填埋企業等承擔上游義務的排放企業將無法獲得免費分配。2013年,NZ ETS引入拍賣法進行配額分配,林業、農業、工業活動和漁業將繼續獲得免費配額,而固定式能源供應、垃圾、液化燃料供應和人造溫室氣體等行業將不再獲得免費配額。此外,NZ ETS允許配額的抵消和儲蓄,并且項目配額(除不能來自核項目外)的抵消和配額儲蓄在數量上沒有限制。 本文@內/容/來/自:中-國-碳^排-放-交易&*網-tan pai fang . 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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