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來,以歐盟、美國為代表的發達經濟體相繼出臺一系列
綠色與氣候貿易政策,推動全球貿易規則體系發生新變化。歐盟已出臺多項法律,將部分行業生產
碳排放、產品
碳足跡、供應鏈可持續性等要素納入其貿易與供應鏈治理規則體系,在新型全球氣候貿易規則制定中取得先機;美國正積極推動碳關稅法案出臺,將
碳排放等氣候要素納入其貿易保護政策體系;歐美雙方也開始就鋼鐵、鋁、關鍵礦產等重要商品的可持續貿易規則制定進行商討。氣候貿易規則的新發展動向,需及早應對。
一、歐美正在構建新型氣候貿易規則體系
近年來,融合環境保護與氣候變化的新型綠色和氣候貿易概念逐漸興起[1],全球傳統貿易規則體系開始向納入氣候與可持續性等要素的新型貿易規則體系轉型。全球貿易規則體系的“綠色”與“可持續”發展趨勢已非常明確,碳排放、碳足跡等氣候領域要素也將成為構建新體系的基石。 本文`內-容-來-自;中_國_碳_交^易=網 tan pa i fa ng . c 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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