碳普惠制核證減排量交易的資金監管、結算和PHCER交收
第四章 資金監管、結算和PHCER交收
第三十一條 廣碳所PHCER交易資金結算實行第三方存管制度。
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擅自挪用、占用、借用以廣碳所名義存放在結算銀行的交易結算資金,不得擅自將交易結算資金為他人提供擔保。
第三十二條 廣碳所在當天交易結束后進行交易清算。PHCER由出讓方交易賬戶轉入受讓方交易賬戶;資金通過結算銀行由受讓方交易賬戶轉入出讓方交易賬戶。
出讓方可于下一個交易日將結算資金從交易賬戶轉入銀行資金賬戶。
第三十三條 PHCER交收由廣碳所統一組織進行。交易主管部門根據相關規定和廣碳所的清算結果在廣東省PHCER管理系統完成PHCER過戶。
第三十四條 廣碳所在每個交易日進行資金結算和PHCER交收的時間為15:30至17:00。因特殊情況需要調整資金結算和PHCER交收時間的,由廣碳所另行公告。
PHCER交易結算制度由廣碳所另行制訂。 本%文$內-容-來-自;中_國_碳|排 放_交-易^網^t an pa i fang . c 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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